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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0-10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团总支、研究生团支部:

现接到团省委关于2016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请各学院结合实际情况,按照通知的有关步骤要求开展寻访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的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将推动构建“全国-省-校”三级活动体系,我院将分为“校-院-支部”三级活动体系举办校级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

二、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统一经由“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报名平台进行报名。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同学,可以登录到“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官网(http://star.xiaomei.cc/),点击“我要报名”,注册或使用手机动态密码登录青云网报名系统后,按照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交至后台,完成报名。同时也可以关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官方微信公众号(“self-star”),在公众号主页点击“我要报名”,进入报名系统,根据提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完成报名。

(二)报名成功的学生须最晚在11月15日前开通新浪微博,关注“大学生自强之星”官方微博,在#自强之星#话题下发布个人报名主页链接和以一起来做“六有”大学生为主题的宣言,并@大学生自强之星@共青团中央学校部,获得不少于30个转发支持。

(三)报名成功的学生还须关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微信公众号,点击公众号菜单第一项“寻访自强之星”,进入2016年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简介,转发该微信至朋友圈,在发布时配文字说明:我是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校名称)**(参选人姓名),正在参加团中央与全国学联主办,中国青年报社承办,新东方协办的2016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校级寻访阶段,我的一起来做“六有”大学生宣言是****!请为一起来做“六有”大学生点赞!须集齐不少于30个赞。

(四)集齐微博、微信的转发和点赞后,报名学生须将活动报名表(活动官网进行下载)、微博微信转发和点赞截图统一发送至团委指定邮箱gjsxtw@163.com,作为参加校级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材料。

三、院级寻访推介阶段中,需对报名学生信息进行审核:

(一)本院报名同学的基本资料和事迹情况是否属实;

(二)拟推荐同学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是否获得不少于30个原创新浪微博好友转发支持和30个微信点赞;

四、请各学院务必于2016年11月28日前将本学院推荐的“自强之星”推荐表(附件3)及校内宣传材料上报到学院团委(包括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每个学院团总支不超过3名。

五、各学院在要在推进寻访活动中高度重视,营造氛围,做好组织和宣传工作:

(一)各学院要充分利用各级各类媒体平台加强活动各个阶段的宣传,扩大活动覆盖面与影响力。

附件1.2016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推荐表

学院团委

2016年10月10日

2015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推荐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学校

院系班级

电子邮箱

QQ

微博号

微信号

身份证号

手机

你的梦想

事迹简介(简要说明个人自强事迹和成果,2000字左右)

学校团委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省级团委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