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度寻访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
各团总支、研究生团支部:
根据团省委、省学联《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院决定组织开展2010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
现将《2010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方案》转发给你们。希望各团总支组织充分挖掘“自强”的丰富时代内涵,结合本学院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努力扩大活动参与面,从青年学生中挖掘可亲、可信、可学的优秀典型,引导广大青年学生把爱国主义和社会主义结合起来,把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结合起来,把个人成就和社会责任结合起来。
请各团总支于于2011年1月12日下午16:00前将本学院推荐的一名候选人登录活动官方网站报名(star.xiaomei.cc),并将推荐的一名“自强之星”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报送到学院团委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材料应包括被推荐者的报名表、个人事迹材料。
联 系人:林起鹏
联系电话:38256616
附件:
1、团省委、省学联《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
共青团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关于组织开展2010年度寻访
“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团委:
团中央学校部、全国学联秘书处将于近期组织开展2010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按照名额分配,我省有37个“自强之星”提名奖推荐名额以及5个“自强之星”(含“自强之星标兵”)推荐名额。获得“自强之星标兵”的个人将获得荣誉证书和10000元奖学金并受邀参加颁奖仪式;获“自强之星”的个人将得获荣誉证书和5000元奖学金;获“自强之星”提名奖的个人将获得荣誉证书和2000元奖学金。
开展寻访和资助活动对于树立当代大学生自立自强、奋发成才的先进典型,营造关心、支持大学生自立自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青年学生积极进取、拼搏奋进,为建设和谐文化作贡献,努力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具有重要意义。现将《2010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方案》转发给你们。希望各高校结合本校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努力扩大活动参与面,从青年学生中挖掘优秀典型,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各高校可推报1-2名符合条件的人选,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不再参加本次活动。请各高校于2011年1月15日前,在新浪微博、微博、人人网或开心网获得不少于100个真实有效的网络“实名推荐”支持,方可获得“自强之星”登记表。并于2011年1月20日前,将“自强之星”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寄送到团省委学校部,逾期不予受理。材料应包括被推荐者的报名表、个人事迹材料。2月1日前将被推荐者所在学校关于本次活动的有关宣传报道材料(包括样报、样刊、网络截屏等)寄送到团省委学校部。
联 系人:黄瑞轸、李越翰
联系电话:020—87185614
地 址:广州市寺贝通津1号大院团省委学校部
邮 编:510080
附件:
1.2010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方案
团省委学校部
2010年12月28日
附件1:
2010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活动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
承办单位:中国青年报社、中国高校传媒联盟
协办单位: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
官方网站:中青在线、中国校媒网
协办网站:新浪网
二、活动时间
2010年12月—2011年4月
三、报名条件
1.普通高校(含民办)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有梦想并勇于克服各种困难去实现自己的梦想,在爱国奉献、科研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为当代大学生树立了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时代榜样;
4.2011年1月10日前,本人必须在新浪博客、微博、人人网或开心网获得不少于100个真实有效的网络“实名推荐”支持,具体标准详见活动官方网站专题(star.xiaomei.cc);
5.2011年1月15日前,本人的自强事迹在本校的校报、校园网等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自强事迹在校园内引起较大反响者优先;
6.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四、活动安排
1.活动启动及讨论阶段(12月初—12月30日)
2010年12月初,启动2010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并向各省下发活动通知,各省、各高校团委结合实际,以多种方式开展当代自强精神讨论,有关媒体将通过相关报道和言论,营造舆论氛围,吸引社会关注,形成对当代大学生自强精神的社会共识。
2.活动报名及网络实名推荐阶段
报名时间:2010年12月初—2010年12月31日
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大学生,均可登录活动官方网站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16时。
12月10日起至报名截止前,参选者均可通过各种合法的方式,争取网络“实名推荐”支持,并按要求将相关链接上传至官方网站。
3.校内审核及推荐阶段
审核推荐时间:2011年1月1日—2011年1月15日
各高校团委需根据团中央、省级团委的要求,登录活动官方网站,审核本校报名同学的相关资料,并通过校园网公示审核合格者名单。
校内审核及公示完成后,各高校团委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举办寻访“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本校的“大学生自强之星”名单和向省级团委推荐的“大学生自强之星”名单,并在校园网进行公示,做好校内的宣传和展示工作。
2011年1月20日前,各高校应根据当地省级团委的安排,将本校推荐的1至2名“自强之星”的报名表及相关材料上报到省级团委,报名表在取得100个合格的网络“实名推荐”后会自动生成,可下载打印。
4.省级推荐阶段——产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及提名奖
正式提名时间:2011年1月25日—2011年2月28日
2011年2月20日前,省级团委在收到各高校推荐材料后,进行综合评议,按照各省的名额,正式向组委会提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及提名奖。省级团委的提名材料应包括被提名 者的报名表、个人事迹材料,以及被提名者所在学校关于本次活动的有关宣传报道材料(包括样报、样刊、网络截屏等)。所有材料(相关表格在活动官网下载)均以特快专递的方式提交到组委会秘书处(地址:北京东直门海运仓2号中国青年报社新闻事业部 邮编:100702)。
同 时,所有被提名者须按照有关要求,登录活动官方网站,建立并完善个人材料,全面展示自强事迹和个人风采,并与广大青年朋友进行网络互动。此阶段至评选揭晓前,所有被提名者均可继续征集网络“实名推荐”的支持。评委会将参考最终的网络“实名推荐”情况,经综合评定后,投票确定“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名 单。
5.寻访结果公布——产生“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
公布时间:2011年3月初—2011年4月
2011年3月初,活动组委会将组织有关专家,从各省级团委推荐的1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中确定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并通过活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公示期间,如果发现有不符合参选条件,或者事迹材料造假、不实、夸大等作弊情况,组委会查实后将直接取消相关人员的参与资格,并通报所在省级团委和学校团委进行相关处理。
6.活动表彰及后期宣传
团中央、全国学联将择期发布结果和举行颁奖仪式。对于“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每人将获得荣誉证书和10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受邀参加颁奖仪式;“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每人将获得荣誉证书和5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每人将获得荣誉证书和2000元“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
全国组委会将根据组织工作情况评出10所高校获得2010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高校优秀组织奖”,颁发奖牌;《中国青年报》、中国校媒网等将从各高校校园媒体的相关报道中,选出本活动优秀新闻奖。
全国组委会还将适时开展励志系列报告会及其他互动交流活动。
未尽事宜请联系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组委会秘书处(地址:北京东直门海运仓2号中国青年报社新闻事业部邮编:100702)
联 系 人:黄忠
联系电话:010—64098392
电子邮箱:cyd667788@tom.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