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委(总支):
为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新时代团员队伍先进性建设的重要指示,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通知》(团粤办发〔2023〕7号)的相关要求,结合各学院计划发展团员数额报送情况,校团委对2023年发展新团员名额进行了统筹分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展时间
2023年4月-11月
二、发展团员名额
校团委发布《2023年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发展新团员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三、基层团支部发展新团员
(一)学院团委根据《2023年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发展新团员名额分配表》中的分配名额确定发展团员对象,通知、督促相应基层团支部及时召开支部大会;
(二)由基层团支部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有关要求召开支部大会,对是否接收发展对象入团进行讨论表决,并规范填写《审批入团支部大会会议记录》(附件3);
(三)学院团委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要求对新发展团员进行审批,确定新发展团员后,填写《新发展团员信息登记表》(附件4),于12月1日前将电子版附件3、附件4发送至校团委邮箱,纸质版附件3、附件4加盖学院团委公章后提交至校团委办公室。
四、学院团委审批及建档
(一)学院团委上交《审批入团支部大会会议记录》(附件3)和《新发展团员信息登记表》(附件4);
(二)学院团委在填写完整的入团志愿书上加盖学院团委公章,学院团委书记需签字;
(三)学院团委将新发展团员的入团志愿书与《共青团员基本义务告知函》装入团籍信封进行团籍建档;
(四)学院团委组织新团员在12月1日前完成智慧团建系统报道,并将电子版志愿书及《共青团员基本义务告知函》上传至智慧团建系统。
五、工作要求
(一)树立鲜明旗帜,严格入团标准。各学院在团员标准上要突出政治标准和道德素养,注重把学生的综合素质、一贯表现、自我评价和组织评价结合起来,坚决杜绝“唯成绩论”现象;积极探索入团政治标准的具体内涵和表现形式,使入团条件具体化;落实《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把思政课考评优良、8小时团课学习合格作为入团必备条件;
(二)加强工作指导,规范入团程序。各学院需做好发展团员调控工作,既要坚持目标导向,更要注重过程管理,走好团员发展流程;严格培养和发展程序,对入团积极分子须进行三个月以上的培养教育;严格落实发展团员编号制度,严格按照校团委确定的名额控制发展团员数量,防止突击发展、超额发展、随意发展。
附件:
1.2023年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发展新团员名额分配表
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发展团员工作细则
3.审批入团支部大会会议记录
4.新发展团员信息登记表
联系人:李倩倩
电 话:020-38256616
邮 箱:gsdxtw@gpnu.edu.cn
地 点:东校区综合馆五楼团委办公室
共青团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