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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校2022-2023年度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4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团委(总支):

为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全校各级团组织、团员青年和团干部锐意进取、创先争优,努力推动我校共青团改革和团的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我校发展奉献青春力量。校团委决定开展2022-2023年度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共青团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委员会

、评优表彰项目

五四红旗团委(总支)、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员标兵,共6个项目。

三、参评资格与参评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委(总支)(全校共评选6个

参评资格:

1.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两制”完成率原则不得低于95%;

2.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教育实践完成率达100%;

3.2022年团员编号使用率达到100%;

4.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6%(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23年4月1日);

5.2022年1月至2023年3月平均业务及时响应率至少达到平均水平(72小时内业务及时响应率不低于65%);

6.2022年度共青团工作评价结果将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团委须围绕政治建设突出、作用发挥显著、联系服务紧密、组织基础扎实和荣誉激励录入及时等多个方面的表现填写相应申报表(见附件1),并与申报材料(1500字左右,需附上活动开展照片),一同报送至指定邮箱。

参评条件:

1.政治建设突出。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为党育人,团员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领作用突出。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落实“推优入党”效果明显;

2.作用发挥显著。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党的中心工作和突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急难险重新”工作勇挑重担、奋发有为、建功立业,以实际行动持续深化青年突击队、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等品牌的时代内涵,团结引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实现习近平总书记赋予的使命任务贡献青春力量;

3.联系服务紧密。密切联系团员青年,桥梁纽带作用发挥突出,所联系的团员青年对团组织的归属感和团员光荣感不断增强,积极向党组织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聚焦促进和维护青年发展权益,注重倾听青年声音、了解青年诉求,站在青年立场考虑问题,围绕青年刚性需求,办好青年民生实事,解决青年“急难愁盼”问题;

4.组织基础扎实。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按期换届,班子成员配备齐整。团员发展、“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开展规范。落实全团抓基层,工作部署扎实有力,深化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力度大、有成效;

5.荣誉激励录入及时。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按要求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团员录入由本级团组织或由本级团组织联合其他单位共同授予(实施)的表彰奖励信息(2018年1月以后授予的表彰奖励信息),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申报对象所获荣誉应与“智慧团建”系统所记载荣誉对应。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全校共评选50个)

参评资格

1.本级团组织“两制”完成率为98%;

2.本级团组织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3%(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23年4月1日);

3.本级团组织教育实践完成率达100%;

4.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参与“青年大学习”,平均参学率超过90%(非2022级团支部或专业分流团支部的统计范围为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4月1日,即2022年第7期至2023年第5期;2022级团支部或专业分流团支部的统计范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4月1日);

5.本级团组织如期换届,组织设置规范;

6.原则上2022年对标定级为五星级(2022年9月之后新成立的团支部无对标定级的评级要求);

7.“推优入党”情况录入及时。

参评条件

1.政治建设突出。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为党育人,团员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领作用突出。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落实“推优入党”效果明显;

2.作用发挥显著。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党的中心工作和突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急难险重新”工作勇挑重担、奋发有为、建功立业,以实际行动持续深化青年突击队、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等品牌的时代内涵,团结引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实现习近平总书记赋予的使命任务贡献青春力量;

3.联系服务紧密。密切联系团员青年,桥梁纽带作用发挥突出,所联系的团员青年对团组织的归属感和团员光荣感不断增强,积极向党组织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聚焦促进和维护青年发展权益,注重倾听青年声音、了解青年诉求,站在青年立场考虑问题,围绕青年刚性需求,办好青年民生实事,解决青年“急难愁盼”问题;

4.组织基础扎实。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团支部按期换届,班子成员配备齐整。团员发展、“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开展规范。落实全团抓基层,工作部署扎实有力,深化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力度大、有成效。

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先由预参评团支部向所在团委(总支)提交书面申请,各团委(总支)进行初评,申报支部填写相应申报表(见附件2),并与申报材料(1000字左右,需附上活动开展照片)一起上报校团委进行终审。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与积极组织主题团日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团支部。

(三)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全校共评选10个)

参评资格:

1.具备2023年五四红旗团支部所有申报资格和条件;

2.所在团支部获得过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或组织的“活力在基层”活动获评省级项目;

3.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采取“支部自荐+组织推荐”的原则进行推荐,校团委将根据各学院团委(总支)申报情况,通过“材料评审+公开路演答辩”的方式评选出10个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

参评条件:

1.始终坚持标准、保持优秀,在上级团组织交代的各项工作任务中名列前茅,是其他团支部学习的楷模;

2.获得过团省委奖励、表彰或省级以上荣誉的优先考虑。

团支部结合各自特点在充分吸取团员青年意见、总结过去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团支部申报材料,向团委(总支)提出申报。各团委(总支)进行初评,申报支部填写相应申报表(见附件3),并与申报材料(1000字左右,需附上活动开展照片)一同报送至指定邮箱。

(四)优秀共青团干部(全校共评选30个)

评选对象:为我校在岗的教师团干部和学生团干部。

参评资格

1.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半年(截至2023年4月1日);

2.2022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为“好”或学院年度共青团工作考核结果为“优秀”;

3.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上有志愿服务时长;

4.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组织树建立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广东共青团微信企业号)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

5.作为保留团籍的党员,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并完成年度团籍注册;

6.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组织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8%(团费缴纳比例与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23年4月1日)。

参评条件

1.政治上强。对党忠诚,注重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思想上强。高扬理想主义的精神气质,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做到“心境澄明,心力茁壮”;

3.能力上强。注重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发动青年;

4.担当上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驳斥斗争;

5.作风上强。心系广大青年,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带头反对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从严从实推动工作、实绩突出;

6.自律上强。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团中央“六条规定”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党组织放心、青年满意;

7.管理上强。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按规定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办理团员转出和接收手续,且未出现大量申诉;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业务响应及时。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工作中具有突出表现的共青团干部。申报由本人填写相应申报表(见附件4),并与个人材料(1000字左右,需附上活动开展照片)一同报送至指定邮箱。

(五)优秀共青团员(全校共评选100个)

评选对象:为我校在读全日制学生,且政治面貌为共青团员(专职团干部和保留团籍的党员、预备党员不参加评选)。

参评资格

1.团龄2年以上,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

2.2022年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

3.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上的年度(2022年4月1日-2023年4月1日)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20小时(一年级学生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10小时);

4.年满19周岁(截至2023年4月1日)的原则上应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5.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和年度团籍注册,不存在欠缴团费记录;

6.年度“青年大学习”完成率为100%(非2022级团员的统计范围为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4月1日,即2022年第7期至2023年第5期;2022级团员的统计范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4月1日);

7.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校级“青马工程”培训班学员及获得省级以上奖项人员。

参评条件

1.有信仰。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2.讲政治。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重品行。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4.争先锋。热爱劳动、崇尚实干,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刻苦钻研、勇攀高峰,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建功立业,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

5.守纪律。模范遵守团章,积极主动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组织观念强,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尊崇宪法法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申报由本人填写相应申报表(见附件5),并与个人材料(1000字左右,需附上个人参与活动照片)一同报送至指定邮箱。

(六)优秀共青团员标兵(全校共评选10名)

参评资格:

1.具备2023年优秀共青团员所有申报资格和条件;

2.获得过校级及以上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

3.优秀共青团员标兵采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的原则进行推荐,校团委将根据各学院团委(总支)申报情况,采取“材料评审+公开路演答辩”的方式评选出10名优秀共青团员标兵。

参评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热爱党,热爱祖国,模范遵守校规校纪,德智体全面发展,热爱团的工作,熟悉团的业务,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

2.在科技创新、社团工作、社会实践、校园文化活动、青年志愿者服务、素质拓展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者;

3.模范遵守团章,积极主动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组织观念强,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尊崇宪法法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级学院团组织推荐不多于1名候选人,填写相应申报表(见附件6),并与个人材料(1000字左右,需附上个人参与活动照片)一起发送至校团委邮箱。

(七)不推荐参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团组织及个人不得推荐参评:

1.近2年内团组织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的;

2.近2年内团组织负责人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的;

3.近2年内有违背社会主义道德或公序良俗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4.近2年内组织或个人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罚并在影响期之内,或正在被执法执纪部门调查处理的;

5.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团组织长期不换届、不配齐团干部、不开展推优入党工作,落实共青团改革和全团重点工作不力的;

6.团组织被随意撤销、合并或归属到其他部门的。

工作要求

(一)严格标准,优中选优。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看推荐对象是否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在“急难险重新”任务等关键时刻冲在前、靠得住。二级学院团组织要把本次推荐申报工作作为加强青年思想政治引领、价值引领的重要抓手,认真做好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推荐;

(二)把握原则,规范流程。二级学院团组织要充分认识到新时代共青团荣誉激励体系建设的重要性,高质量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的职责,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推荐工作。二级学院团组织要总结今年全国、广东省两红两优及上年度校级五四评优申报评选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仔细阅读通知和注意事项,提高对推荐对象的质量把关,避免在今后推荐工作中出现逾期报送、材料报送不规范、申报对象缺乏代表性等情况。校团委将对出现以上问题的组织进行通报;

(三)广泛参与,公正公开。二级学院团组织要充分听取党组织的意见,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吸纳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对拟推荐集体和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并通过网站、公告栏等群众易于查看的途径,在推荐集体和人选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拟推荐个人须进行群众评议,评议过程要广泛征求基层组织成员和服务对象意见。未经公示和群众评议的一律不得推荐。希望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学院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推选工作。

五、报送方式

各二级学院参照建档文件夹各类登记表等申报材料参照建档于4月17日18:00前报送至校团委邮箱。

文件命名:二级学院团委发送电子版申报材料时,必须清晰分类。请按照压缩包中的文件夹建立样板建立文件夹,一级文件夹命名格式:XX学院-2023年五四评优表彰材料;二级文件夹含:6个奖项(每个奖项独立设立一个文件夹,命名格式:XX学院-XX奖项),汇总表(设立文件夹,命名格式:XX学院-XX汇总表);三级文件夹:6个奖项文件夹(每个推报组织或个人建立一个独立文件夹,该文件夹包含推报单位或个人《申报表》《事迹材料》Word版和PDF盖章扫描版。申报材料清单中的其他佐证材料由各学院团委(总支)进行校对审核,需确保材料完整、真实)。命名格式:XX奖项-姓名(团组织名称);汇总表文件夹内的“2022-2023年度五四评优申报汇总表”(EXCEL文档)含有6个工作表,分别对应6个奖项,详细情况请参看样板文件夹。

逾期不报或推报人员(组织)不符合参评条件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六、申报流程

(一)个人自荐、民主评议及学院公示。4月17日18:00前,学院择优推报并提交申报材料至校团委邮箱gsdxtw@gpnu.edu.cn;

(二)材料初审。4月20日前,校团委对各学院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组织“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优秀共青团员标兵”候选组织和个人进行公开路演答辩;

(三)公示。4月23日前,将五四评优结果进行公示;

(四)表彰及总结。5月4日前,校团委会将表彰结果形成汇编材料,对获奖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并通过校团委官网和公众号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

附件:

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3.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申报表

4.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5.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6.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优秀共青团员标兵”申报表

7.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五四评优名额分配表


联系人:李倩倩

电 话:020-38256616

邮箱:gsdxtw@gpnu.edu.cn

地 址:东校区综合馆五楼团委办公室

邮 编:510665


共青团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