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委(总支):
为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省委1310部署和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全校各级团组织、团员青年和团干部锐意进取、创先争优,努力推动我校共青团改革和团的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我校发展奉献青春力量。校团委决定开展2023-2024年度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共青团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评选项目及依据
本次共评选: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支部书记,共5个项目。
今年在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三个项目原基础上增设“百千万工程”和“绿美广东”建设两个领域专项名额。各二级学院应严格按照申报要求,积极挖掘推报优秀典型。
评选表彰工作严格落实《广东省团内评选表彰实施办法(修订)》明确的范围条件、基本程序等规定组织实施,应从激励广大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投身中国式现代化广东实践、学校“技术+师范”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中挺膺担当的角度,严把审核关、推荐关,确保优中选优、确保表彰质量,切实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三、参评资格与参评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委(总支)(全校共评选6个)
参评资格:
1.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两制”完成率原则不得低于100%;
2.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按期换届率不低于100%(统计2020-2023级团组织即可);
3.2023年团员编号使用率达到100%;
4.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4%(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24年4月15日);
5.2023年4月至2024年4月平均业务及时响应率至少达到平均水平80%(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24年4月15日);
6.2023年度共青团工作评价结果将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学院团委须围绕政治建设突出、作用发挥显著、联系服务紧密、组织基础扎实和荣誉激励录入及时等多个方面的表现填写相应申报表(见附件1),并与申报材料(1500字左右,需附上活动开展照片),一同报送至指定邮箱。
参评条件:
1.政治建设突出。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为党育人,团员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领作用突出。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落实“推优入党”效果明显;
2.作用发挥显著。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党的中心工作和突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急难险重新”工作勇挑重担、奋发有为、建功立业,以实际行动持续深化青年突击队、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等品牌的时代内涵,团结引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实现习近平总书记赋予的使命任务贡献青春力量;
3.联系服务紧密。密切联系团员青年,桥梁纽带作用发挥突出,所联系的团员青年对团组织的归属感和团员光荣感不断增强,积极向党组织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聚焦促进和维护青年发展权益,注重倾听青年声音、了解青年诉求,站在青年立场考虑问题,围绕青年刚性需求,办好青年民生实事,解决青年“急难愁盼”问题;
4.组织基础扎实。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按期换届,班子成员配备齐整。团员发展、“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开展规范。落实全团抓基层,工作部署扎实有力,深化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力度大、有成效;
5.荣誉激励录入及时。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按要求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团员录入由本级团组织或由本级团组织联合其他单位共同授予(实施)的表彰奖励信息(2019年1月以后授予的表彰奖励信息),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申报对象所获荣誉应与“智慧团建”系统所记载荣誉对应。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全校共评选50个)
参评资格:
1.本级团组织“两制”完成率为100%;
2.本级团组织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3%(团费缴纳比例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24年4月15日);
3.本级团组织如期换届,组织设置规范;
4.原则上2023年对标定级为五星级;
5.“推优入党”情况录入及时;
6. 该表彰项目在“百千万工程”和“绿美广东”建设两个领域设置专项名额,有表现突出的,可择优申报专项,专项名额不占原有学院分配名额。
7.校院“青马工程”培训班、社团、学生组织功能型团支部可择优申报该表彰项目,专项名额不占原有学院分配名额。
参评条件:
1.政治建设突出。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为党育人,团员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领作用突出。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引导团员青年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带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党建带团建制度落实有力,落实“推优入党”效果明显;
2.作用发挥显著。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党的中心工作和突发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等“急难险重新”工作勇挑重担、奋发有为、建功立业,以实际行动持续深化青年突击队、青年志愿者、青年文明号等品牌的时代内涵,团结引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实现习近平总书记赋予的使命任务贡献青春力量;
3.联系服务紧密。密切联系团员青年,桥梁纽带作用发挥突出,所联系的团员青年对团组织的归属感和团员光荣感不断增强,积极向党组织反映、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聚焦促进和维护青年发展权益,注重倾听青年声音、了解青年诉求,站在青年立场考虑问题,围绕青年刚性需求,办好青年民生实事,解决青年“急难愁盼”问题;
4.组织基础扎实。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团支部按期换届,班子成员配备齐整。团员发展、“三会两制一课”、团费收缴、组织关系转接等工作开展规范。落实全团抓基层,工作部署扎实有力,深化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力度大、有成效。
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先由预参评团支部向所在团委提交书面申请,各团委进行初评,申报支部填写相应申报表(见附件2),并与申报材料(1000字左右,申报“百千万工程突击队”“绿美广东”专项名额的需重点体现相应事迹,并附活动开展照片)一起上报校团委进行终审。
(三)优秀共青团干部(全校共评选30个)
评选对象:为我校在岗的教师团干部和学生团干部
参评资格:
1.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半年(截至2024年4月1日);
2.2023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为“好”或学院年度共青团工作考核结果为“优秀”;
3.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上有志愿服务时长;
4.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组织树建立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广东共青团微信企业号)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
5.作为保留团籍的党员,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并完成年度团籍注册;
6.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组织团员连续3个月未交团费比例低于4%(团费缴纳比例与以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为准,统计截止时间:2024年4月15日)。
7. 该表彰项目在“百千万工程”和“绿美广东”建设两个领域设置专项名额,有表现突出的,可择优申报专项,专项名额不占原有学院分配名额。
参评条件:
1.政治上强。对党忠诚,注重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思想上强。高扬理想主义的精神气质,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做到“心境澄明,心力茁壮”;
3.能力上强。注重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善于把握青年脉搏、组织发动青年;
4.担当上强。热爱党的青年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驳斥斗争;
5.作风上强。心系广大青年,带头密切联系青年、热心服务青年、反映青年呼声,带头反对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从严从实推动工作、实绩突出;
6.自律上强。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团中央“六条规定”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党组织放心、青年满意;
7.管理上强。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及所有下级团组织按规定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及时办理团员转出和接收手续,且未出现大量申诉;广东“智慧团建”系统业务响应及时。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工作中具有突出表现的共青团干部。申报由本人填写相应申报表(见附件3),并与个人材料(1000字左右,申报“百千万工程突击队”“绿美广东”专项名额的需重点体现相应事迹,需附上活动开展照片)一同报送至指定邮箱。
(四)优秀共青团员(全校共评选100个)
评选对象:为我校在读全日制学生,且政治面貌为共青团员(专职团干部和保留团籍的党员、预备党员不参加评选)。
参评资格:
1.团龄2年以上,非13周岁以前入团的“低龄团员”,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的发展团员编号;
2.原则上2022年度和202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
3.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上的年度(2023年4月1日-2024年4月1日)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30小时(一年级学生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10小时);
4.年满19周岁(截至2024年4月1日)的原则上应已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5.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和年度团籍注册,不存在欠缴团费记录;
6.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校、院级“青马工程”培训班学员及获得省级以上奖项人员。
7.该表彰项目在“百千万工程”和“绿美广东”建设两个领域设置专项名额,有表现突出的,可择优申报专项,专项名额不占原有分配名额。
参评条件:
1.有信仰。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家国情怀和时代责任感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带头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自豪感强;
2.讲政治。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3.重品行。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勇于和不良言行作斗争,参与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社区(村)报到等社会活动表现突出;
4.争先锋。热爱劳动、崇尚实干,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刻苦钻研、勇攀高峰,立足本职创先争优、建功立业,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
5.守纪律。模范遵守团章,积极主动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组织观念强,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尊崇宪法法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申报由本人填写相应申报表(见附件4),并与个人材料(1000字左右,申报“百千万工程突击队”“绿美广东”专项名额的需重点体现相应事迹,并附活动开展照片)一起上报校团委进行终审。
(五)优秀团支部书记(全校共评选50个)
评选对象:为我校各班级团支部书记
参评资格:
1.个人表现好。任职本组织团支书时间不少于一学期,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综合测评排名班级前30%,无不及格科目;
2.政治素养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个人在原班级团支部2022年度和202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结果为“优秀”;
3.制度落实好。每季度召开1次支部团员大会,每月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学年应当开展不少于4次专题政治学习;
4.活动开展好。组织协调能力强,带领支部内团员定期开展主题团日及社会实践活动;
5.作用发挥好,支部内团员青年在社会生活中彰显团员先进性,带头作用突出;
6.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上的年度(2023年4月1日-2024年4月1日)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30小时(一年级学生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10小时)。
参评条件:
1.自觉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到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能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能积极带领团支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2.在支部团员中具有较高的威信,坚持公平公正,工作效果好,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具有吃苦耐劳、服务奉献的精神。
3.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组织协调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能根据上级团组织布置的工作和任务,结合实际,有计划、有创造性地积极开展工作,工作效果好,且能够得到老师和同学的认可。
申报由本人填写相应申报表(见附件5),并与个人材料(1000字左右,需附上个人参与活动照片)一同报送至指定邮箱。
(六)不推荐参评情况
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团组织及个人不得推荐参评。
“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违纪违法情况主要包括:
(1)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或团的纪律,被改组或解散的;
(2)严重违纪违法、造成恶劣影响的;
(3)隐瞒情况、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
(4)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同级党组织、上级团组织决定,情节严重的。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团支部书记”违纪违法情况主要包括:
(1)因违法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因违纪违法受到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党纪处分,或被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
(3)因违纪违法受到降级、撤职、开除政务处分的;
(4)因违纪违法受到撤销团内职务、留团察看、开除团籍团纪处分的;
(5)隐瞒情况、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
(6)道德品质败坏、腐化堕落等造成恶劣影响的。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标准,优中选优。要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看推荐对象是否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在“急难险重新”任务等关键时刻冲在前、靠得住。二级学院团组织要把本次推荐申报工作作为加强青年思想政治引领、价值引领的重要抓手,认真做好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推荐;
(二)把握原则,规范流程。二级学院团组织要充分认识到新时代共青团荣誉激励体系建设的重要性,高质量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的职责,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推荐工作。二级学院团组织要总结今年全国、广东省两红两优及上年度校级五四评优申报评选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仔细阅读通知和注意事项,提高对推荐对象的质量把关,避免在今后推荐工作中出现逾期报送、材料报送不规范、申报对象缺乏代表性等情况。校团委将对出现以上问题的组织进行通报;
(三)广泛参与,公正公开。二级学院团组织要充分听取党组织的意见,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吸纳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对拟推荐集体和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并通过网站、公告栏等群众易于查看的途径,在推荐集体和人选所在单位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拟推荐个人须进行群众评议,评议过程要广泛征求基层组织成员和服务对象意见。未经公示和群众评议的一律不得推荐。希望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学院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的推选工作。
五、报送方式
各二级学院参照建档文件夹各类登记表等申报材料参照建档于4月21日18:00前报送至校团委邮箱。
文件命名:二级学院团委发送电子版申报材料时,必须清晰分类。请按照压缩包中的文件夹建立样板建立文件夹,一级文件夹命名格式:XX学院-2024年五四评优表彰材料;二级文件夹含:5个奖项(每个奖项独立设立一个文件夹,命名格式:XX学院-XX奖项),汇总表(设立文件夹,命名格式:XX学院-XX汇总表);三级文件夹:5个奖项文件夹(每个推报组织或个人建立一个独立文件夹,该文件夹包含推报单位或个人《申报表》《事迹材料》Word版和PDF盖章扫描版。申报材料清单中的其他佐证材料由各学院团委(总支)进行校对审核,需确保材料完整、真实)。命名格式:XX奖项-姓名(团组织名称);汇总表文件夹内的“2023-2024年度五四评优申报汇总表”(EXCEL文档)含有5个工作表,分别对应5个奖项,申报项目专项名额的建立一个单独的文件夹,并对三个专项项目进行分类整理,详细情况请参看样板文件夹。
逾期不报或推报人员(组织)不符合参评条件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
六、申报流程
(一)个人自荐、民主评议及学院公示。4月21日18:00前,学院择优推报并提交申报材料至校团委邮箱gsdxtw@gpnu.edu.cn;
(二)材料初审。4月23日前,校团委对各学院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
(三)公示。4月27日前,将五四评优结果进行公示;
(四)表彰及总结。5月4日前,校团委会将表彰结果形成汇编材料,对获奖的单位及个人进行表彰,并通过校团委官网和公众号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
附件:
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2.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3.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4.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5.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优秀团支部书记”申报表
6.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五四评优名额分配表
联系人:孙明浩
电 话:020-38256616
邮箱:gsdxtw@gpnu.edu.cn
地 址:东校区综合馆五楼团委办公室
邮 编:510665
共青团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4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