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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6-10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团总、毕业班团支部:

2008届毕业生即将毕业,为了做好毕业班团员组织关系转移和离校手续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团支部应在毕业教育期间召开一次团员大会,总结回顾支部工作,对离校前支部工作进行安排。

2、以学院为单位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由团支部负责收齐团员证,检查、核实各有关项目(年度注册、团费收缴等)后交给学院团总支,由学院团总支到校团委直接办理转出手续。

3、各学院团总支要对毕业班支部、团员的组织档案材料等进行一次整理,对有关奖惩材料等及时归入个人档案,对个别团员入团志愿书、团员证不齐备的进行相应的处理并作好记录;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的团员,按自行脱团处理,由学院团总支出具情况说明并加盖印章,归入团员个人档案。

4、根据团中央《关于贯彻执行共青团员入党后保留团籍的规定的通知》要求:团员入党后年满二十八周岁以前保留团籍。其团内各项工作与一般团员一并进行,同时转出团的组织关系。

5、毕业班团员团费收缴至2008年6月,组织关系转出时间为2008年7月1日始。希望各学院团总支、毕业班团支部认真做好团员组织关系转移等工作。要求毕业生团员和团干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协助学校做好各项工作,文明离校。

学校团委

2008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