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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08年校园文化艺术节之校园摄影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05-16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广师团字〔2008〕12号

关于举办2008年校园文化艺术节之

校园摄影大赛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研究生团支部:

为迎接学校本科教学水平工作评估,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增强学生审美情趣,进一步创建和谐校园,通过新颖的方式、独特的视角展现迎评促建工作中的校园新风貌、学子新形象,体现浓郁的校园文化氛围。校团委拟定在2008年校园文化艺术节期间举办校园摄影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主题:

迎评促建展新风

二、比赛类型:

(一)相机摄影

(二)手机摄影

三、参赛对象:

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四、比赛要求:

(一)只能以个人名义参赛,不得两人或两人以上共交一份作品;参赛者可参加不同类型作品的比赛,但一种类型的参赛作品数量不多于5张。

(二)不得盗用他人照片参赛,一经查处取消参赛资格。

(三)作品限拍摄校园内的人、景或主题事件。

(四)接受机械相机、数码相机和手机拍摄的作品。

(五)参赛作品不得使用任何软件进行处理。

作品规格如下:

1.机械相机照片:黑白彩色不限,一律为4R尺寸。

2.数码相机照片:需高于400万像素。

3.手机照片:只要是手机拍摄均可参赛。

4.照片面上不要显示日期,否则评选时将适当扣分。

5.数码照片可以用机器本身的黑白效果加以修饰。

(六)作品内容要求:

1.作品内容须围绕主题,题材不限,能展现学校迎评促建工作的校园新风貌、学子新形象。

2.能展现学校良好的校风、学风、教风,体现浓郁的校园文化氛围。

五、比赛截止日期及照片收集方式:

比赛作品上交截止日期为6月2日。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参赛者于6月2日下午17:30分前将上交的作品(数码相机照片的电子版发至邮箱:835554183@qq.com;手机照片的电子版发至邮箱:419957973@qq.com;上交机械相机照片直接联系QQ:772931527)。电子版作品以文件夹的形式打包并命名作品名称,并用word文档说明本人的校区、学院、班级、姓名以及联系方式。

六、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两类作品(相机摄影、手机摄影)各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

共青团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委员会

二〇〇八年五月九日

报:学校党委、邝邦洪书记、王乐夫校长、罗海鸥副书记

送:各有关部门

发:各二级学院团总支、研究生团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