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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南粤校园党旗红”主题演讲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3-02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广师团委〔2011〕4号

关于举办“南粤校园党旗红”主题演讲

比赛的通知

各学院团总支、研究生团支部: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为庆祝我党成立90周年,展现我党广大党员,特别是青年学生党员朝气蓬勃的精神面貌,坚定青年一代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道路的自觉性和信心,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深化“以德为行,以学为上”教育思想学习教育活动,同时选拔优秀选手参加全省庆祝建党90周年演讲比赛,经研究决定,在学生党员中举办“南粤校园党旗红”主题演讲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演讲主题和内容

演讲比赛以“创先争优,争当先锋”为主题,以颂扬建党90周年来的伟大成就、颂扬先进典型人物为主要内容。引导党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争当“五带头”(即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优秀共产党员。

二、参赛对象

全院学生正式党员、预备党员。

三、组织机构

共青团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委员会

四、比赛时间

初赛时间:2011年3月1日-3月31日

决赛时间:2011年4月上旬

五、比赛办法

本次比赛包括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初赛由各学院团总支(团支部)自行组织。4月1日前,各学院团总支(团支部)在初赛的基础上推荐1名优秀选手参加全校决赛,并将演讲稿的电子版和书面版以及初赛照片2张报送至学院团委。决赛演讲时间每人不超过7分钟。

六、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共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名。由学院团委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一等奖获得者将代表学院参加全省比赛。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振有

联系电话:020-38265470

附件:“南粤校园党旗红”主题演讲比赛评分标准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日

附件:

“南粤校园党旗红”主题演讲比赛评分标准

一、仪表形象:(15分)

1、着装整洁,大方得体;上下场致意,答谢。(5分)

2、仪态端庄大方,举止自然、得体,体现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动作适度。(10分)

二、演讲内容:(45分)

1、主题鲜明、深刻,观点正确,见解独到,符合主题内容。(25分)

2、内容充实、新颖,事例动人,贴近生活,富有鲜明的时代感。(10分)

3、行文流畅,用词精练,结构完整合理、层次分明,详略得当。(10分)

三、语言艺术:(35分)

1、要求脱稿演讲,因不熟练,每停顿一次减0.1分。(5分)

2、发音标准,声音洪亮,口齿清晰,语速适当,表达流畅。(10分)

3、节奏处理得当,演讲技巧运用自如。(10分)

4、表现力、应变能力强,能活跃气氛,引起高潮。(10分)

四、会场效果(5分)

演讲具有较强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号召力,能较好地与听众

感情融合在一起,营造良好的演讲效果。

五、时间:演讲时间为5—7分钟。不足时、超时,均以10秒为计时段,在总分中减0.1分,不足10秒按10秒计算(计时从“我演讲的题目是《……》”开始,到“我演讲完毕”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