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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我院纪念建团90周年暨“五四”运动93周年表彰大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03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举行我院纪念建团90周年暨“五四”运动93周年表彰大会的通知

各团总支、研究生团支部: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我院广大团员青年勤奋学习,勇于创新,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我院将于5月4日举行纪念建团90周年暨“五四”运动93周年表彰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地点:

校本部第一教学楼208学术报告厅

二、时间:

颁奖彩排时间:5月4日13:30

正式大会时间:5月4日15:00—16:00

三、参会人员:

1.有关学院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学院团委全体干部;

2.各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书记)(请各团总支书记代为邀请);

3.各团总支书记、副书记;

4.学生领奖代表、学生获奖代表;

四、具体要求

1.举行五四表彰大会是我院纪念建团90周年暨“五四”运动93周年的盛事,是青年团员的节日盛事,请各团总支(支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按照通知要求,布置好相关工作,准时参会。请于5月4日上午8:00前将参会回执,发送到团委邮箱(gdzstw@163.com)。

2.参会同学要佩戴团徽并列队进场(团徽由各团总支自备)。

3.参会人员须会唱团歌《光荣啊!中国共青团》。

4.学生领奖代表需于5月4日中午13:20前到学术报告厅签到参加颁奖彩排,参会人员须于5月4日下午14:30前进场完毕,以学院为单位列队并按座位安排表上的指定位置就座。

共青团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委员会

二○一二年五月三日

附件1:

参会回执

学院: 时间:

序号

姓名

联系方式

备注

领队老师

优秀共青团员领奖代表

参会代表(观众)领队

备注:请对照附件2报送各学院领取不同奖项的代表姓名、联系方式,并填写要领取的相对应的奖项(如优秀共靑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

附件2

五四表彰大会代表人数

一、领奖代表共73

(一)优秀共青团员:12

领奖代表:传播、管理、文学、外国语、美术、教育、音乐、研究生、机电、自动化、经贸、政法各一名代表

(二)优秀学生(团)干部:12

领奖代表:学生会、艺术团、红十字会、广师大、社联、青协、团委干部、计科、电信、文学、经贸、会计各一名代表

(三)优秀共青团员标兵:10

领奖代表:计科、电信、管理、文学、外语、美术、教育、机电、会计、政法各一名

(四)优秀共青团干部:10

领奖代表:计科、电信、传播、管理、美术、教育、自动化、经贸、会计、政法各一名代表

(五)五四红旗团支部:12

领奖代表:计科、电信、传播、管理、文学、外语、美术、机电、自动化、经贸、会计、政法各一名代表

(六)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11

领奖代表:计科、电信、传播、管理、文学、外语、美术、教育、经贸、会计、政法各一名代表

(七)五四红旗团总支:6名老师

领奖代表:计科、电信、传播、文学、美术、经贸

二、获奖代表116人(不含领奖代表)

(一)校级学生组织:16

学生会:3 艺术团:2 红十字会:2 广师大:2 社联:3

青协:3 团委干部:1

(二)各校区:15

机电:3;自动化:3;经贸:3;会计:3;政法:3;

(三)校本部:85

教育:2;音乐:2;研究生:2

计科:16;电信:10;传播:7

管理:17;文学:13;外国语:9;美术: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