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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会工作人员:

为全面总结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会全体工作人员一年来的综合表现,表彰先进,激励广大研究生会工作人员勤奋进取、刻苦钻研、全面发展,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励评选管理办法》(广师大〔2019〕683号)相关规定,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会决定开展2020-2021学年优秀研究生干部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优秀研究生干部奖用以表彰具有较强组织能力和奉献精神,并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研究生干部。对于研究生会干部,奖励人数单列,原则上为评选学年研究生会干部总人数的25%,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第三届研究生会共有39名研究生干部,现拟推选10名优秀研究生干部。

二、评选对象

评选学年担任研究生会干部的全日制研究生。

三、评选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法律和校规校纪。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任职期间工作积极主动,踏实肯干,热心为研究生服务。

(六)组织能力强,能创造性地完成各项任务,效果良好。

(七)组织纪律性强,能以身作则起模范带头作用,工作作风优良,群众基础好,威信高。

四、评选学年内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优秀研究生干部奖申请资格

(一)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且当年有处分记录者。

(二)参评学年无故不缴纳学费或逾期不注册者。

(三)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四)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五)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者。

(六)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者。

五、评选程序

(一)参评者须在11月2日前向研究生会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励申请表》(附件1),上交佐证材料电子版。

(二)导师推荐。参评者申报材料需经导师审核,并签署推荐意见。

(三)培养学院审核。各培养学院审核后,在获奖推荐人的《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励申请表》中签署推荐意见。

(四)团委审核。团委根据本单位研究生奖励评审细则进行评选,并将获奖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11月12日前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各项评优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盖章后,连同《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奖励申请表》一并上报研究生院。《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各项评优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jscszk@gpnu.edu.cn。

(五)研究生院组织审定,获奖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校正式认定并予以表彰。

联系人:万老师

联系电话:020—38265087

材料提交地址:东校区综合馆五楼团委办公室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会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