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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学者视野——周末科技文化艺术系列讲座”第333讲开讲。我院北校区政法学院沈理平副教授在校本部一教208讲学厅为同学们做了一场别开生面的经济学知识讲座——《我国个税改革的反思与展望》。
作为全国财税法学研究会理事的沈理平副教授,长期从事财税法的教学和研究工作,曾发表过《我国个税改革中的基本问题》、《立法机关预算权与预算法修订》等论文。
沈副教授以个税成为近两年两会的热门话题作为切入点,巧妙地提出两个重大问题:“回顾近三十几年的个税改革历程,我们得到哪些启示?”“从改革的结果来说,有哪些方面需要我们继续反思?”随后,进一步立足于反思,改革的方向究竟怎么定位?因个税与同学们的生活较疏远,沈副教授简单明了地阐释了个税的概念及其十一大类的个税对象。“个税交多少呢?”沈副教授用具体的案例现场向同学们介绍如何利用国家规定的超额累进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她重点强调并分析了近几年研究领域提出的新概念——促进民主政治的发展,还引导同学们从国家、人性等方面多角度思考个税是如何促进民主政治发展的。
在对个税作了详细而具体的阐释后,沈副教授带领同学们回顾了近几十年改革过程中人们的心理历程,以此来分析个税改革的必要性。接下来,沈副教授重点为同学们讲解了个税改革反思的四方面内容:起征点、税率、征管模式、税负。前两个内容是站在劳动者的角度,而征管模式是站在管理者的角度。谈及“起征点”,沈副教授提出:“上调起征点” 的改革坏多于好,因为改革结果与个税应该承当的功能目标距离值越来越大了。对于“起征点是高还是低?”这个问题,她巧妙地运用图表进行多方面比较并指出:“起征点不应太高也不应过低。”然而,改革反思的第二个内容——税率,相对于起征点来说,发挥着更大的功能和作用。同时,她还用形象的比喻、典型例子来阐明一个观点:不要累进税率,而要比例税率——这是舍本逐末的做法。在反思“税负”问题时,沈副教授提示同学们进行思考:联系我们国家的实际,个税应“加”还是“减”? 她认为从科学的角度来看,个税应逐步地提高。沈教授还特别提到了“暗”纳税与“明”纳税,她举例说明了在现代文明社会,交税就是社会与个人之间的交换。反思过后,沈教授对我国的个税改革从中短期目标、未来大目标和具体措施三个方面谈了自己的一点展望。
最后沈副教授耐心地解答了同学们的提问,整场讲座气氛融洽。沈副教授提出的各种新颖的观点打破了同学们“税收起征点越高越好”“税率越低越好”等浅显的认识,使同学们对税收有了更科学的认识和理解。
(方小仪黎扬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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