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申报2012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有关工作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区团委、省直有关单位团委、各高等学校团委:
团中央拟于2013年“五四”期间集中表彰2012年度“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根据团中央有关要求和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全国优秀共青团员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3)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5)获得过省级团委授予的荣誉称号。
(6)符合团员创先争优“四带头”的标准,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
专职团干部和保留团籍的党员不参加评选。
2.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3)忠诚党的事业,注重党性修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
(4)热爱团的岗位,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5)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
(6)从事团的工作一般累计不少于3年(乡镇、街道新选任兼职团干部、驻外团工委兼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1年)。
(7)获得过省级团委授予的荣誉称号。
(8)在带领基层团组织和团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动全团重点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重点面向基层,团中央、各省级团委机关干部和地市级团委领导班子成员不参加评选。
3.全国五四红旗团委
(1)工作活跃,成绩显著。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在青年中有影响。在落实全团重点工作和开展全团性品牌活动方面取得实效。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支部(总支)建设,支部(总支)工作有活力。
(3)团委(团工委)班子能力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4)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单位或本地区具有较好影响。
(5)获得过省级“五四红旗团委”称号。
(6)符合基层团组织创先争优“四个好”的标准,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成效显著。
团的领导机关不参加评选。
4.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
(1)工作活跃,有1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在所在单位和青年中得到高度认可。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
(3)团支部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获得过省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5)符合基层团组织创先争优“四个好”的标准,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成效显著。
已经被推报为“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候选单位的,不再推报其下属团支部。
二、申报名额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挖掘、发现优秀典型,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推报参评单位及个人。各部门各单位可向团省委推报1至2个候选单位或个人参加“全国优秀共青团员”、“全国优秀共青团干部”、“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等项目的评选。团省委将按照团中央分配的名额从中择优向团中央推报。
各有关单位推报的候选人(单位)的数量、结构应与团员、团干部、基层团组织在各领域的分布情况相匹配,并向驻外团组织、“两新”团组织、乡镇(街道)团组织适当倾斜。同时,还要注意推荐工农业生产一线的优秀团员、团干部及在基层挂职的高校团干部、参与驻点工作的地市级团委干部(非地市级团委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先进典型。
三、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把关,对拟申报单位和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征求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及有关方面的意见。要指导申报单位和个人认真填写、准备以下材料并于2013年3月15日前报送至团省委组织部(各高校的推报材料先报至团省委学校部汇总统筹)。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1.纸质材料:各类奖项的申报表和申报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原件一式2份。申报材料切勿过度包装,普通A4纸黑白打印即可。
2.电子版材料:各类奖项的申报表、申报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版本和300字以内版本。
联系人:
组织部:王浩
电 话:020-87185629
邮箱地址:611990196@qq.com
学校部:朱瑞峰
电 话:020-87185614
邮箱地址:tswxxb3@163.com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2013年3月7日
有关表格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