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2018年度广东省优秀 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 团委(团支部)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0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团粤办发〔2018〕12号

关于做好2017-2018年度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团委,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团委、省地质局团委,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团省委直属管理高校团委,省属中学团委,南航集团团委、广铁集团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省属企业团工委、省社会组织团工委、省金融团工委,各省驻粤团工委: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的重要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的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广东共青团改革攻坚挺向纵深,全面加强从严治团,有效提升基层团组织的活力和战斗力,团省委决定于2018年“五四”期间集中表彰2017-2018年度广东省优秀团员、团干部,基层组织及其骨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和条件

(一)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划清界限,明辨是非。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三会两制一课”和团的活动,在2017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获得优秀等次,团龄在1年以上(截至2018年4月30日),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

3.模范作用突出。学习成绩优秀,工作本领过硬,在本职岗位上业绩突出,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前列,具有艰苦奋斗精神,能够在团员青年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

5.近五年获得过市(高校)级以上团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奖项或荣誉。

专职团干部和保留团籍的党员不参加评选。各地要注意平衡推报人选的界别比例。

(二)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划清界限,明辨是非。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认真贯彻落实广东共青团改革方案;

2.工作能力过硬,在团的工作岗位上勤奋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推进团中央、团省委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思路开拓,工作务实;密切联系青年,积极开展直接联系青年工作;竭诚服务青年,在建设服务型团组织工作中脚踏实地、真抓实干、成绩突出;

3.工作作风优良。自觉加强党性锻炼、提升党性修养,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认真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求真务实,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

4.在广东志愿者信息管理服务平台(“i志愿”系统)注册成为志愿者,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

5.现职团干部,截至2018年4月30日,从事团的工作累计不少于两年(乡镇、街道新任兼职团干部、“两新”组织以及驻外团组织兼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1年)。作为保留团籍的团员,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完成团员向组织报到;作为团干部,已入驻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团干部移动端(广东共青团微信企业号)并向组织报到;本人任职的团组织(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组织树建立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

6.近五年获得过市(高校)级以上团委或其他相关部门授予的奖项或荣誉。

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干部重点面向基层,团省委机关干部、各地市级以上团委班子成员不参加评选。各地要注意平衡推报人选的界别比例,要注意推荐企业、农村、城乡社区、“两新”组织以及其他新兴青年群体团组织兼职团干部。

(三)广东省十佳团县委书记

1.具备“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干部”所有申报条件;

2.截至2018年4月30日,任团县(市、区)委书记两年及以上;本人任职的团组织,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组织树建立(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完备,团员在线报到、团干部入驻移动端全面完成;

3.坚持以为党做好青年群众工作为主业,注重思想引领,大力开展青少年理想信念教育,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

4.着力打造服务型团组织,以青年的切身实际利益为工作重点,在提升青年的满意度和归属感方面有创新、有成绩,积极参加志愿服务;

5.认真落实上级团委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推动年度重点工作上成绩突出,有创新举措;

6.个人获得过团中央奖励、表彰或国家级荣誉的优先考虑。

(四)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

1.政治建设好。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加强对团员的理想信念和国情教育,引导团员坚定“四个自信”,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划清界限,明辨是非;

2.组织基础好。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团的组织架构健全,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贯彻落实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和团中央改革方案精神,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在广东智慧团建系统建立的组织树(本级及所有下级团组织)完备,团干部入驻团干部移动端并报到、团员在线报到全面完成;

3.活动开展好。主动参与区域化团建,组织活动能有效影响青年、凝聚青年,积极采用团员青年乐于接受的沟通交流和联络聚集方式,不断增强团组织在青年中的有效覆盖;在广东“青年之声”平台有常态化发布活动以及接受青年报名参与和评议的记录;

4.推动发展好。围绕全团各项重点工作项目和本地区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服务党政工作大局,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作用突出;

5.队伍建设扎实。团组织的班子成员配套齐全、按期换届,工作制度健全,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

6.基础团务扎实。团内政治生活正常有序,团费的收缴和使用及时合理,团内信息统计规范准确,“三会两制一课”落实到位,“推优”工作力度大、成效好,准确掌握所在地区和单位的团员青年分布和发展状况;

7.服务青年扎实。做好团员青年服务工作,维护团员青

年合法权益,促进团员青年健康成长,帮助团员青年发展成

才。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单位或本地区具有较好影响。建设有“青年之家”综合服务平台,并在广东“青年之声”平台“青年之家”版块常态化开展服务青年活动的优先考虑;

8.积极组织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活动;

9.原则上应获得过2013年以来市级“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荣誉称号。

已经被推报为“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候选单位的,不再推报其下属团支部参加本次评选。

(五)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标兵、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标兵

“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标兵”、“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标兵”各评选10个,分别从往届被评为“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的团组织中择优推荐,其条件如下:

1.具备“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所有申报条件;

2.多年以来始终坚持标准、保持优秀,在上级团组织交待的各项工作任务中名列前茅,是其它团组织学习的楷模;

3.获得过团中央奖励、表彰或国家级荣誉的优先考虑。

二、申报名额

1.团省委根据各地各单位最新的团内信息统计数据及工作实际等情况进行初步名额分配,最终分配名额将依据智慧团建系统录入数据确定(截止到2018年3月31日),由团省委在差额比例中调整,各地各单位按照分配名额表(见附件1)进行推报即可。

2.“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实行差额推荐,团省委将按照1.2:1的比例,在全省推报的候选单位中择优进行表彰,请各地各单位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对候选人(单位)资格进行把关,如上报不符合条件,团省委将取消该评选名额。“广东省十佳团县委书记”由各地市分别推荐1-2名人选,团省委择优进行评选。

3.各地各单位团委可从本系统往届“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广东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中分别推荐1个团委和团支部(总支)参评相应标兵荣誉。

4.各地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单位)的数量、结构应与团员、团干部、基层团组织在各领域的分布情况相匹配,要统筹考虑青年社会组织、互联网行业、非公企业团组织的候选人(单位)。在“广东省优秀团干部”推荐人选中,团支部书记占的比例不低于1/3,团的领导机关干部占的比例不超过1/5。

5.按照2018年寻找“最美南粤少年”活动要求,中学、中职学生中的优秀共青团员从参与“最美南粤少年”评选活动的人选中产生。

三、工作要求

1.严肃申报,优中选优。各地各单位要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本着对共青团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地开展推荐工作。在挖掘先进典型的过程中首要把好政治关、身份关、廉洁关,充分听取党组织的意见,同时坚持走群众路线,注意吸纳基层团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

2.深入基层,面向一线。推荐的候选人(单位)应主要来自基层,重点面向基层一线、普通岗位,要注重从工作一线中挖掘、推报优秀典型。

3.群众参与,公平公开。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把关,对拟推荐集体和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征求所在单位党组织及有关方面的意见,并通过网站发布、张贴公示,在推荐集体和人选所在地区或单位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拟推荐个人须进行群众评议,评议过程要广泛征求基层组织成员和服务对象意见。未经公示和群众评议的一律不得推荐。

各地各单位要指导推荐集体和个人认真填写申报表,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对所推报候选人选(单位)进行全面了解和把关,并征求人选所在单位团员青年、党团组织、纪检机关及有关方面意见。务必于3月30日前将各类奖项的申报表(见附件2-8)和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另附纸)纸质版一式2份(附电子版)报团省委基层组织建设部。团省委直属管理高等学校(名单见附件2)推报由团省委学校部负责,省属中学的推报由团省委少年部负责。如推报人选(单位)不符合评选条件或申报材料不完整,一律不予补报。

申报材料用普通A4纸黑白打印,不得过度包装。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 2017-2018年度“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和“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申报名额分配表

2. 2017-2018年度“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3. 2017-2018年度“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4. 2017-2018年度“广东省十佳团县委书记”申报表

5. 2017-2018年度“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6. 2017-2018年度“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申报表

7. 2017-2018年度“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标兵”申报表

8. 2017-2018年度“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标兵”申报表

9.团省委直属管理高校团委名单


联系人:

团省委基层组织建设部:郭祥、梁晓健

电话:020-87185624

电子邮箱:gd54bz@163.com

团省委少年部:郭炜城

电话:020-87185621

电子邮箱:tswsnb@163.com

团省委学校部:蔡 立

电话:020-87185614

电子邮箱:xxb@gdcyl.org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路1号大院

邮 编:510080

共青团广东省委办公室

2018年3月5日

另附附件:

附件1:2017-2018年度“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干部”和“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申报名额分配表

附件2:2017-2018年度“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附件3:2017-2018年度“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附件4:2017-2018年度“广东省十佳团县委书记”申报表

附件5:2017-2018年度“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

附件6:2017-2018年度“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申报表

附件7:2017-2018年度“广东省五四红旗团委标兵”申报表

附件8:2017-2018年度“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标兵”申报表

附件9:团省委直属管理高校团委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