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团省委关于举办“青春中国梦 奋斗最美丽”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1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研究生团支部: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全面落实省委对共青团工作指示精神,进一步发挥校园文化的育人塑人功能,进一步增强团支部活力,提升团组织凝聚力。根据《关于举办第八届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的通知》相关安排,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团省委《关于举办“青春中国梦奋斗最美丽”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附件一),请各学院团总支、研究生团支部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发动,组织本学院学生参与此次活动,其中本次活动相关工作安排及评选参照《关于开展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3—2014学年“优秀主题团日活动”评选的通知》。

联系人:区健鸿 电话:38256616

学院团委

2013年11月18日

附件一:

关于举办“青春中国梦 奋斗最美丽”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区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各高校团委,各中职、技工学校团委: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要求,全面落实省委对共青团工作指示精神,进一步发挥校园文化的育人塑人功能,进一步增强团支部活力,提升团组织凝聚力。根据《关于举办第八届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的通知》相关安排,现将“青春中国梦 奋斗最美丽”主题团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中国梦 奋斗最美丽

二、活动时间

2013年11月-12月

三、活动对象

广东省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团员(包括本科、专科、研究生),各中职、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团员。

四、活动形式

1.开展“中国梦”学习活动。开展“中国梦”系列论述,党史、团史专题读书报告会。以命题演讲、读书心得等形式交流分享;组织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用微信记录分享参观心得。

2.开展“青春梦想”交流活动。组织同学围绕活动主题开展“与信仰对话”及“彩虹人生”报告会等对话交流活动,邀请杰出校友或党政等社会各界优秀人才与同学们畅谈人生理想,分享成长故事。

3.开展“我的中国梦”实践活动。组织同学参与“感动南粤校园”广东大中专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新媒体大赛、书画艺术作品大赛、校园十大歌手大赛、舞蹈大赛等本届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结合时政,创新活动形式,广泛动员基层团支部组织开展公益服务、社会调研等符合“三观三热爱”实践活动。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提高实效。各地级市团委及省直机关团工委及时将活动内容、要求传达至所归口管理的中职、技工学校,并协助做好相关组织及推荐工作。各学校团组织要注意运用有效手段,创新工作方法,充分调动基层团支部的积极性,努力扩大团员的参与面。加强组织,指定专人负责,确保主题团日活动顺利推进。

2.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各种校园媒体在学生中的影响力,广泛动员普通学生参与。活动期间,各团支部应在微博、微信平台上开展团日活动报道、讨论,并@广东共青团、@广东学联。

3.认真梳理,及时总结。各学校于12月15日前,择优推荐1个“优秀主题团日活动案例”,以“‘青春中国梦’主题团日活动+学校”命名报送至团省委学校部工作邮箱。材料包括:1份1000字以内的活动总结和5张活动开展图片。总结要求:语言精练、亮点突出、数据详实;图片要求:每张像素1M,能紧扣主题。

本届校园文化艺术节“优秀宣传奖”将结合各校主题团日活动开展情况、材料报送及微博微信报道等评选。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吴韵婷、刘慧有

联系电话:020—87185614, 020-87195615(传真)

邮 箱:tswxxb3@163.com

第八届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

组委会办公室

201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