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师团字〔2010〕29号
关于开展2010年大学生暑期“三下乡”
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政治理论课
实践教学活动的通知
各团总支、研究生团支部;各学生会、研究生会;各学生社团及其他学生组织:
为引导我院青年学生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学院党委提出的“以德为行,以学为上”教育理念,结合省委、省政府关于“规划到户,责任到人”扶贫开发工作要求,努力构建学生“以我所学,服务社会”的社会实践平台,引导青年学生接触社会、了解社会、服务社会,在实践中全面培养大学生的创造能力和实干精神,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决定开展2010年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践行纲要迎亚运 社会实践助扶贫 “德学”并进促发展
二、活动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0年7月11日—8月18日(具体时间由各实践队伍确定)。
(二)地点:各实践团队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联系实践活动地点;为方便联络,各实践队伍可到学院团委办公室开具证明后,再与实践地联系,最终以其接收证明的原件或传真件确定活动地点。
三、活动内容
2010年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及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活动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组织开展。
(一)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
组织科学发展观实践大学生服务队,深入基层,围绕资源环境生态制约,广泛宣传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和现实紧迫性,增强推动科学发展的意识和能力。组织青年大学生深入基层开展践行《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为主题的调研活动。
(二)围绕“双到”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扶贫服务工作。
按《关于我省扶贫开发“规划到户责任到人”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09〕20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重点开展好以下三点工作。
一是开展以关爱农民工子女为主题的扶贫服务工作。结合进城和农村留守的农民工子女的现实需求,依托社区和学校,组织大学生志愿者,以结对帮扶的形式,开展学业辅导、亲情陪伴、自护教育、文体活动、参观考察、爱心捐赠等服务。
二是开展以文化宣传为主题的扶贫服务工作。组织文艺演出队伍,精心编排一批基层群众喜闻乐见、贴近基层生活实际的文化节目到基层演出。联系社会力量捐赠图书,帮助建设“农家书屋”,在此基础上开展读书活动,传播科学知识。
三是开展服务志愿者队伍进贫困村,做好千团联千村,扶贫促开发工作。组织青年大学生积极参与团省委组织的“千团联千村,扶贫促开发”工作。组织志愿者队伍奔赴各贫困村,开展一次社会调查活动,开展一次主题团(队)日活动,面向群众开展一次志愿服务活动,当一周贫困村“希望之家”(留守少年儿童之家)的辅导员。
(三)以“亚运”为契机,开展“我为亚运做贡献”活动。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同志“迎接亚运会,创造新生活”的号召,结合“迎接亚运会,当好东道主、创造新生活”系列活动,深入基层社区,广泛开展亚运歌曲和亚运志愿者歌曲传唱活动;开展树立环保意识,倡导低碳生活活动;开展倡导友爱和谐、共建家园社会新生活理念活动;开展倡导文明新生活、树立文明新形象宣传活动;开展“微笑迎亚运”宣传活动等。
(四)结合“挑战杯”系列竞赛活动,广泛开展社会调查活动。
引导发动广大青年学生根据《关于举办第七届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活动的通知》(广师团字〔2009〕33号)及《关于举办第七届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之哲学社会科学类调查报告及学术论文竞赛的通知》(广师团字〔2010〕10号)文件精神,积极组队,利用暑期返乡之际,开展相关社会调查活动,形成书面调查报告,参与“挑战杯”系列竞赛活动。
(五)结合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内容及专业特色,开展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践教学活动。
结合思想政治理论课课程内容和学生特长,组织青年大学生广泛开展形势政策宣讲、社会调研、专业实习、农村支教、社区服务、企业帮扶、挂职锻炼、法律援助、防灾抗灾、环境保护、关爱空巢老人、关爱留守儿童、走访校友、勤工助学、就业实习等活动。
四、活动的组织方式
(一)以团队实践和回乡自主参与实践方式进行。团队以6-10人组队(要有1名带队老师),鼓励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组队;鼓励本专科、硕士研究生不同学历层次组队。
每个学院可以申报1-2个重点团队,若干个一般团队。申报重点团队的团队成员中不得少于2名中共党员。
(二)各社会实践队伍由所在学院团总支负责具体管理,学院团委不受理参加社会实践的个人申请。
(三)鼓励各团队积极申报2010年广东大中专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省级重点团队。要求省级重点团队必须委派教师担任团(队)长,《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调研省级重点团队要求在具有正高级职称教师的指导和参与下开展调研工作。
五、活动的准备及相关要求
(一)制定活动计划:
1.活动方案要紧扣主题;
2.活动方案要有可操作性和创新性;
3.活动方案要完整,目的、要求、内容、形式要详尽;
4.活动方案要有合理的经费概算。
各实践队伍确定活动内容后,以实践课题的形式向学院团委申报,并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包括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于6月18日(周五)前与其他相关材料一并上交至各学院团总支,各学院团总支汇总后上报学院团委。
注意:申报2010年广东大中专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省级重点团
队的队伍还需认真填写《2010年广东大中专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省级重点团(队)申报表》(附件8),将申报材料于6月18日(周五)前一并上交。
(二)申报立项
1.立项申报。各团队于6月18日(周五)前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立项登记表》、《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守则》、《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团队队员个人责任书》(请到团委网站下载),由各学院团总支审批。
2.审查批复。各团队将上述资料送各学院团总支审核,待审核同意并加盖团总支公章后,报学院团委审批。
3.材料上报。各团队须于6月18日(周五)前,将所有书面材料上交学院团委,申请实践经费,等待审批。
以学院为单位组建的实践团队(包括跨学院组建的团队)将立项材料上交到负责人所在学院团总支;研究生会组建团队交到研究生团支部;院学生会、各社团所组建团队将立项材料上交到学院团委。
立项申报全部结束后,各学院团总支推荐本学院社会实践资助队伍,并打印各学院团队总表盖章。6月18日前,各学院团总支将收齐的所有实践团队书面材料连同已盖章的学院团队总表上交至学院团委。
上交书面材料清单:
(1)《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0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立项登记表》(请按相关说明准确填写并打印,签章齐备)。
(2)《实践地接收证明》(注明实践地接收单位负责人名单以及联系方式,可以是传真件)。正式立项必须有实践地接收证明,确是特殊情况而无具体实践地的,则上交书面说明材料,否则不予资助。如果《实践地接收证明》不能在6月18日前上交,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后上交。
(3)所有团队队员已签字的《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团队队员个人责任书》。
(4)《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守则》。
(5)详实的社会实践计划划书。
(三)经费支持
学院将支持3-5支重点团队,每支团队最高提供活动经费1500元;支持一般团队15支左右,每支团队提供活动经费200-600元;回乡自主团队,学院不提供活动经费。通过立项的团队名单和各团队的经费资助的数额,将进行公示。
实践活动结束后,各团队要整理好与获得批准金额相等的正规发票,学院团委将通知各团队办理报销手续。
六、开展实践活动
各实践团队在开展实践活动出发前一周内,到学院团委确认并登记。
(一)召开动员会议
7月上旬,学院团委召开暑假实践团队领队动员会议,明确注意事项。
(二)领取活动相关物品
出发前,各团队到学院团委办公室领取前期实践活动有关物品(如校旗、宣传资料等,详细情况请留意学院团委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相关通知)。
(三)暑期期间,各团队根据计划赴实践地开展活动。各学院团总支及社科部教师要及时对本学院团队的实践情况进行指导,确保实践团队安全顺利完成实践。实践开展期间,要求各实践团队积极向学院团委提交实践成果和实践感言,并以简报的形式及时反馈团队实践信息;积极联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每支团队在活动期间向学院团委至少提交2篇新闻稿(gdzstw@163.com)。
七、总结与表彰
(一)做好总结工作
1.材料上交。开学后第一周各团队将实践成果的电子版上交至各学院团总支办公室,并同时将其他实践书面成果上交。
其中以学院为单位组建的实践团队(包括跨学院组建的团队)将书面材料上交到领队所在学院团总支;研究生会组建团队交到研究生团支部;院学生会、各社团所组建团队将立项材料上交到学院团委办公室。
需上交的电子版材料有:
(1)团队整体完成的实践课题成果(调查报告、论文等);
(2)团队总结报告1份;
(3)团队实际参加人员名单;
(4)团队个人小结或实践课题成果(每人1份);
(5)至少6张比较有代表性的活动照片(每张照片附说明),要求分辨率在1280×960以上,存为JPEG格式;
(6)团队自行拍摄编辑的DV短片光盘(选交)。
需上交的书面材料有:
(1)当地媒体对实践活动的相关报道、当地领导或者知名人士对社会实践活动的题词;
(2)接收单位评语(即实践活动意见反馈表);
注意:
(1)有DV短片的实践团队将DV原版直接上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供学院团委制作暑期社会实践光盘用。
(2)团队上交的材料直接与后期的资助发放和活动评比挂钩,希望各团队予以高度重视并按照规范进行操作。
2.成果展示交流
开学后,各学院团总支可自主举办形式多样的实践成果展示交流活动,召开学院实践团队报告会和经验交流会,同时将实践成果上传至学院团委(gdzstw@163.com)。
(二)评奖表彰
各学院团总支对实践团队进行初评,并于开学一周内将实践团队所有书面成果材料连同已盖章的学院实践团队总表上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
9月下旬,各团队利用PPT展示实践成果,学院团委将召开表彰大会,对团队及个人评奖表彰。
注:如有本通知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学院团委联系。
联系人:赵振有
电话:020-38265470
附件:
1.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生2010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立项
登记表
2.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守则
3.实践地接收证明
4.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团队队员个人责任书
5.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反馈表
6.学院2010年社会实践团队总表
7.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暑期社会实践资助办法
8.2010年广东大中专学生暑期社会实践省级重点团(队)申报表
9.关于开展2010年广东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预发通知
说明:以上附件请在学院团委网站http://www3.gdin.edu.cn/cyl/index.asp“最新通知”栏
下载。
学院团委 社科部
二〇一〇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