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3年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预发文)

发布时间:2013-06-0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3年大学生

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预发文)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研究生团支部,各学生组织: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引导全院青年学生不断提高创新能力、调研能力和实践能力,以实际行动为广东实现“三个率先、两个定位”的目标贡献力量,在实现“中国梦”伟大历程中建功立业,根据团省委等《关于开展2013年广东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决定开展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3年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勇立青春志,共圆中国梦

二、活动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13年7月—8月(具体时间由各实践队伍确定)。

(二)地点:各实践团队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联系实践活动地点;为方便联络,各实践队伍可到学院团委办公室开具证明后,再与实践地联系,最终以其接收证明的原件或传真件确定活动地点。

三、活动内容

2013年我院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组织开展。

(一)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奋力实现“中国梦”,加强青年一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构建。

服务队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这一根本教育任务,深入基层,开展十八大精神、“中国梦”宣讲活动。通过当代青少年一代喜闻乐见的活动开展社会实践工作,利用社会实践的平台,在社区、乡镇、农村,特别是偏远山区和企业建立服务点,大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宣讲活动,引导组织广大青年一代支持和参与到伟大“中国梦”的建设当中来。

(二)关注基层生活,加强枢纽型组织建设,以实际行动传承共青团的优良传统。

服务队结合课程内容和学生特长,组织青年大学生深入基层广泛开展形势政策宣讲、社会调研、专业实习、农村支教、社区服务、企业帮扶、挂职锻炼、法律援助、防灾抗灾、环境保护、关爱空巢老人、关爱留守儿童、关爱留守妇女、走访校友等活动。

(三)围绕“挑战杯”系列竞赛开展调研活动。

服务队可围绕学院团委下发《关于举办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3年“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广师团委〔2013〕33号)要求,根据各单位实际,邀请教师指导,精选调研项目,制定具体方案,开展调研活动。实践结束后收集、整理调研成果,申报参加相关竞赛。

(四)根据团省委《关于开展2013年广东大中专学生志愿者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四、活动的组织方式

(一)以团队实践和回乡自主参与实践方式进行。团队以6-10人组队(要有1名带队老师)为宜,鼓励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组队;鼓励本专科学生、硕士研究生不同学历层次组队。

(二)各社会实践队伍由所在学院团总支负责具体管理,学院团委不受理参加社会实践的个人申请。

五、活动的准备及相关要求

(一)制定活动计划:

1.活动方案要紧扣主题;

2.活动方案要有可操作性和创新性;

3.活动方案要完整,目的、要求、内容、形式要详尽;

4.活动方案要有合理的经费概算。

各实践队伍确定活动内容后,以实践课题的形式向学院团委申报,并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包括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与其他相关材料一并上交至各学院团总支,各学院团总支汇总后于6月28日(周五)前上报学院团委。

(二)申报立项

1.立项申报。各团队于6月28日(周五)前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立项登记表》、《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守则》、《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团队队员个人责任书》(请到团委网站下载),由各学院团总支审批。

我院参加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的团队分立项资助和立项不资助两类。各团总支(团支部)经过认真选拔,在报送相关材料时,将立项资助和立项不资助的团队分开报送。获得校级立项资助的团队按各二级学院人数比例报送,多出的队伍为立项不资助团队(立项资助团队数见附件)。

2.审查批复。各团队将上述资料送各学院团总支审核,待审核同意并加盖团总支公章后,报学院团委审批。

3.材料上报。各团总支须于6月28日(周五)前,将所有书面材料上交学院团委申请实践经费,等待审批。

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组建的实践团队(包括跨学院组建的团队)将立项材料上交到负责人所在学院团总支;研究生会组建团队交到研究生团支部;院学生会、各社团所组建团队将立项材料上交到学院团委。

立项申报全部结束后,各二级学院团总支推荐本学院社会实践资助队伍,并打印各二级学院团队总表盖章。6月30日(周六)前,各团总支将收齐的所有实践团队书面材料连同已盖章的团队总表上交至学院团委。

上交书面材料清单:

(1)《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3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立项登记表》(请按相关说明准确填写并打印,签章齐备)。

(2)《实践地接收证明》(注明实践地接收单位负责人名单以及联系方式,可以是传真件)。正式立项必须有实践地接收证明,确是特殊情况而无具体实践地的,则上交书面说明材料,否则不予资助。如果《实践地接收证明》不能在6月28日前上交,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后上交。

(3)所有团队队员已签字的《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团队队员个人责任书》。

(4)《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守则》。

(5)详实的社会实践计划书。

(三)经费支持

学院将支持3-5支优秀团队,每支团队最高提供活动经费1500元;支持一般团队若干支,每支团队提供活动经费200-600元;回乡自主团队,学院不提供活动经费。通过立项的团队名单和各团队的经费资助的数额,将进行公示。

六、开展实践活动

各实践团队在开展实践活动出发前一周内,到学院团委确认并登记。

(一)召开动员会议

7月上旬,学院团委召开暑假实践团队领队动员会议,明确注意事项。

(二)领取活动相关物品

出发前,各团队到学院团委办公室领取前期实践活动有关物品(如校旗、宣传资料等,详细情况请留意学院团委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相关通知)。

(三)暑期期间,各团队根据计划赴实践地开展活动。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要及时对本学院团队的实践情况进行指导,确保实践团队安全顺利完成实践。实践开展期间,要求各实践团队积极向学院团委提交实践成果和实践感言,并以简报的形式及时反馈团队实践信息;积极联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每支团队在活动期间向学院团委至少提交3篇新闻稿(邮件主题:学院+团队名称+标题gjsxtw@163.com),新闻稿的质量和被采用的数量将做为后期评选先进的依据之一。

七、总结与表彰

(一)做好总结工作

1.材料上交。开学后第一周各团队将实践成果的电子版上交至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办公室,并同时将其他实践书面成果上交。

其中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组建的实践团队(包括跨学院组建的团队)将书面材料上交到领队所在学院团总支;研究生会组建团队交到研究生团支部;院学生会、各社团所组建团队将立项材料上交到学院团委办公室。

需上交的电子版材料有:

(1)团队整体完成的实践课题成果(调查报告、论文等);

(2)团队总结报告1份;

(3)团队实际参加人员名单;

(4)团队个人小结或实践课题成果(每人1份);

(5)至少6张比较有代表性的活动照片(每张照片附说明),要求分辨率在1280×960以上,存为JPEG格式;

(6)团队自行拍摄编辑的DV短片光盘(选交)。

需上交的书面材料有:

(1)各团队的总结材料

(2)当地媒体对实践活动的相关报道、当地领导或者知名人士对社会实践活动的题词;

(3)接收单位评语(即实践活动意见反馈表,以团队为单位,无需每人一张);

注意:

(1)有DV短片的实践团队统一将.avi格式的DV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供学院团委制作暑期社会实践光盘用。

(2)团队上交的材料直接与后期的资助发放和活动评比挂钩,希望各团队予以高度重视并按照规范进行操作。

2.成果展示交流

开学后,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可自主举办形式多样的实践成果展示交流活动,召开二级学院实践团队报告会和经验交流会,同时将实践成果上传至学院团委(gjsxtw@163.com)。

(二)评奖表彰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对实践团队进行初评,并于开学一周内将实践团队所有书面成果材料连同已盖章的学院实践团队总表上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

各团队利用PPT展示实践成果,评出优秀团队和先进个人若干名。学院团委将召开表彰大会,对优秀团队及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注:如有本通知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学院团委联系。

联系人:赵振有、唐文滔

电话:020-38256616

附件:

1.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生2013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立项登

记表

2.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守则

3.实践地接收证明

4.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团队队员个人责任书

5.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反馈表

6.二级学院2013年社会实践团队总表

7.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暑期社会实践资助办法

8.立项资助团队分配表

说明:以上附件请在学院团委网站http://www3.gdin.edu.cn/cyl/index.asp“最新通知”栏

下载。

二〇一三年六月四日

附件1: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生2013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立项登记表

编号: 组团方式:

团队名称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___ 县(区)暑期社会实践团

指导单位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团总支/团委

拟申请经费

学院团委审批经费

团队

指导

老师

姓 名

工作单位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学院

职务职称

是否随团

联系方式

电话:

手机:

E-mail:

团队

领队

(团长)

姓 名

学号

学院专业

年级

宿舍地址

政治面貌

联系方式

电话:

手机:

E-mail:

活动中

联系

方式

联系人

联系

电话

手机

联系人

联系

电话

手机

其它联系方式

填表说明

1、此表由参加暑期社会实践的团队领队逐一填写;

2、电子版、打印稿各1份;

3、本表第一页编号不用填写;团队名称按统一格式填写如:“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所在学院或

社团名称)赴××(实践地点,具体到××省××市××县(区))暑期社会实践团”;领队的联系方式

请尽量详细;

4、若对表格填写情况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发邮件:gdzstw@163.com或拨打电话38256616释疑。

团队组成情况(每个团队成员不得少于5名学生)

专科生人数

本科生

人数

硕士生

人数

指导教师

人数

随团教师人数

姓名

性别

学院

年级

学号

宿舍

电话

手机

E-mail

身份

(领队)所在学院团总支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立项

申报

相关

信息

活动开始时间

活动结束时间

活动天数

(不含路上的时间)

天(不少于6天)

实践主题

(可多选)

建设新农村()

践行科学发展观()

关注奥运()

自主创新()

革命老区()

边远地区()

人口工作()

社会管理()

社会主义文化建设()

高新技术()

传统工业()

能源工业()

信息化建设()

第三产业()

科技发展()

教育发展()

体制改革()

公共安全()

环境保护()

科技兴国()

人才强国()

和谐社会()

四进社区()

城镇和谐()

法律援助()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关注弱势群体()

弘扬传统文化()

关注西部大开发( )

就业见习()

其他(请注明)

活动路线

广州

广州

团队活动概况

活动地点

接收单位

接收单位名称:

通 讯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手 机:

电 子 邮 箱:

实践主题

实践方法

(可多选)

社会调查( )

对比研究( )

科技服务( )

在当地支教( )

信息服务( )

社区服务( )

相关部门领导访谈( )

勤工俭学( )

参观考察()

教学实习( )

挂职锻炼( )

社会宣传()

其他(请注明)

实践预期

成果形式

支教受益人数: 文体演出: 资料: 本(份)

讲座: 捐赠(价值): 元/衣物/文具

宣讲会: 专业培训:

调研报告:

咨询场次:

其它实践成果:

是否拍摄DV:

日程安排

日至

地点:

内容:

参加成员:

分工:

日至

地点:

内容:

参加成员:

分工:

日至

地点:

内容:

参加成员:

分工:

日至

地点:

内容:

参加成员:

分工:

日至

地点:

内容:

参加成员:

分工:

团队详细活动计划

(注:活动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活动的背景、意义和目的

二、实践主题

三、完成活动的设想及方法

四、预期成果形式

五、实践前准备工作

六、实践期间完成的任务、详细计划安排

七、实践后的总结

团队安全应急预案

(注:此部分主要针对实践过程中预计可能发生的问题提前准备的应急措施,比如当地的民俗情况、语言沟通、当地可能出现的危险情况、可能对于实践活动带来不便的情况,如何预防、如何解决等等)

附件2: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守则

本守则经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团委全委会协商后,特为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制定,立项团队应严格遵守本守则。

1.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实行领队负责制,各团队根据实际情况设领队1—2名。

2.各团领队在申报立项、领取经费、开展实践和总结工作中全权负责。

3.各团队应持接待单位的接收证明和团队立项登记表在学院团委登记立项。实践完毕后,在开学后一周内向团总支提交活动总结报告、实践成果、宣传海报、团队成员个人小结或心得体会(每人1份)和接待单位的评语。

4.各团队在活动过程中应及时向团总支发送稿件,汇报团队活动情况或者团队成员心得。

5.各团队成员应尊重整个团队的活动安排,认真完成各项实践任务,不得擅自行动,对自己的行动负责。

6.各团队成员应积极就实践活动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7.各团队成员如遇意外情况需退出实践活动,应向领队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队。领队应在实践活动结束后将具体情况上报团总支。

8.各团队成员应衣着得体,举止文明,谦虚有礼。

9.各团队成员应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的声誉和形象。

10.各团队负责人应组织好团队成员完成学校和接待单位交给的任务。

11.各团队领队应妥善处理团队内的分歧,遇意外事件及时采取措施,保证团队的团结和实践活动的顺利进行。

12.各团队内各项事物应由集体讨论决定,统一意见后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

13.各团队应本着节约合理的原则办好有关事宜。

14.各团队须尊重接待单位的协调安排,不得擅自向当地组织提出无理要求。

15.各团队不得随意接受贵重礼品。

16.本守则解释权归共青团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委员会所有。

领队签字:

年 月

附件3:

实践地接收证明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团委:

我单位同意接收你校 学院 同学等( 人)到 进行暑期社会实践( 日至 日),并对他们相关活动给予支持协助。

特此复函。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

单位负责人: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

附件4: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团队队员个人责任书

本人自愿参加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3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并保证本人身体和心理状况适合参加本次社会实践,对本次社会实践的目的、性质、实践地的情况以及可能的风险有清楚的了解,详细阅读并全部理解教育部令第12号《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在我团队社会实践期间,本人保证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纪律,严格执行学院关于暑期社会实践的各项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依据本责任书和有关规定处理:

1.本人财物的遗失、被盗、毁坏等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

2.由于本人过错、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导致的自身人身伤害依据《学

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2号)第十二条处理;

3.本人实施的违法行为或违反实践当地各项规定以及民族习惯等行

为所造成的损失和引起的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

4.由于本人过错造成的第三方的人身伤害或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

本人已经详细阅读并认可本责任书,对整体内容和各项规定均无异

议。

学院:

年级:

团队名称: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5: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反馈表

编号:

团队名称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__ 县(区)暑期社会实践团

实践时间

年 月 日至 月 日

实践地点

省 市 县(区) 镇

实践接收单位党(团)组织评语

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6:

学院 年社会实践团队总表

团队名称

实践地

负责人

负责人电话

指导老师

指导老师电话

合计

团总支书记签名: 团总支盖章

日期:

附件7: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暑期社会实践资助办法

为支持和鼓励广大学生积极参与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学院团委将向批准立项的暑期社会实践团队提供部分资助作为活动经费。其具体资助方法如下:

一、资助原则

1、采取学院团委和个人(或团队)共同出资的方式筹集实践活动经费。学院团委对准予资助立项的团队,一般团队给予200元至600元不等的活动经费,优秀实践团队资助金额最高为1500元。

2、鼓励各实践团队与社会有关单位进行实践项目合作并筹集实践经费,鼓励各实践团队寻求社会赞助筹集实践经费。

3、获得立项的团队开展实践活动前先领取部分实践经费,学院团委对各团队实践工作总体评估合格后方可再领取学院团委资助的部分实践经费。

4、立项后的各社会实践团队要为参加实践的队员购买保险,学院团委资助的经费中已包含为队员购买保险的费用。

团队活动效果及调研报告评估依据:社会服务效果,调研报告的质量和价值,实践项目的社会影响,指导老师是否随队,实践地反馈意见,立项申报材料、总结材料完整齐全、校内外各类新闻媒体的宣传情况、上交图片质量和数量,是否拍有DV等。

二、资助经费确认和发放

1、资助经费最终确认:学院团委实践部根据团队实践前是否认真准备,实践中是否认真完成实践过程,实践后是否及时上交相应实践材料及资助计算各项标准等内容最终确定实践团队资助。

2、若发现以下情况,取消该团队全部资助经费。

(1)团队虚报项目或立项后未实地进行实践活动。

(2)社会实践活动效果较差,在实践当地造成恶劣影响。

(3)社会实践调研报告中剽窃他人成果,数字和内容虚假。

(4)团队中有实践队员因故未参加实地实践而未向学院团组织和学院团委实践部报告的。

(5)提供的活动照片不能反映本团队参加实地实践活动的有关信息,不能反映全体团队成员实践情况的。

3、资助发放:学院团委根据实践后最终确认的资助金额,在我院社会实践总结表彰活动结束后向实践团队发放资助经费。具体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8:

立项资助团队分配表

序号

学院

学生人数

立项团队数

1

计算机科学学院

1865

5

2

电子与信息学院

1084

4

3

机电学院

1146

4

4

自动化学院

1089

4

5

教育技术与传播学院

660

3

6

经济与贸易学院

1467

4

7

管理学院

1941

5

8

会计学院

1982

5

9

政法学院

1214

4

10

文学院

1059

4

11

外国语学院

1022

4

12

美术学院

908

3

13

教育学院

181

1

14

音乐学院

166

1

15

研究生

183

1

合计

52

说明:学院人数≥2000人,可申报6个立项资助团队;1500-2000人,可申报5个立项资助团队;1000-1500人,可申报4个立项资助团队;500-1000人,可申报3个立项资助团队;≤500人,可申报1个立项资助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