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年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团总支、研究生团支部:
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中宣部 中央文明办 教育部 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中青联发〔2005〕3号)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会议精神,认真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引导我校青年学生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努力践行“以德为行,以学为上”的教育思想,根据团省委等上级部门关于开展全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精神,结合庆祝建党88周年、五四运动90周年、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活动和学校的实际情况,2009年将继续开展好大学生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爱我祖国 科学发展
二、活动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2009年7月12日—8月15日(具体时间由各学院确定)。
(二)地点:各学院、社团、研究生会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联系实践活动地点;为方便联络,各实践队伍可到学校团委办公室开具证明后,再与实践地联系,最终以其接收证明——原件或传真件而确定活动地点。
三、活动内容:
结合专业特色和学生特长,组织全校大学生广泛开展形势政策宣讲、社会调研、专业实习、农村支教、社区服务、企业帮扶、挂职锻炼、法律援助、防艾抗艾、环境保护、关爱空巢老人、关爱留守儿童、走访校友、勤工助学、就业实习等活动。重点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活动方案设计:
1.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宣讲。
2.建党88周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各社会领域的发展变化成就。
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4.职业教育状况与发展调研。
5.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6.专题社会调查。
四、活动的组织方式
(一)以团队实践和回乡自主参与实践方式进行。团队以3~10人组队(要有1名带队老师),鼓励跨学院、跨专业、跨年级组队;鼓励本专科、硕士研究生不同学历层次组队。
每个学院可以申报1-2个重点团队,若干个一般团队。申报重点团队的团队成员中不得少于2名中共党员。
(二)各社会实践队伍由所在学院团总支负责具体管理,校团委不受理参加社会实践的个人申请。
五、活动的准备及相关要求
(一)制定活动计划原则:
1.活动方案要紧扣主题;
2.活动方案要有可操作性和创新性;
3.活动方案要完整,目的、要求、内容、形式要详尽;
4.活动方案要有合理的经费概算。
各实践队伍确定活动内容后,以实践课题的形式向校团委申报,并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包括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于6月23日(周二)前与其他相关材料一并上交至各学院团总支。
(二)申报立项
1.立项申报。各团队于6月23日前填写《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立项登记表》、《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守则》、《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团队队员个人责任书》(请到团委网站下载),由学院团总支审批。
2.审查批复。各团队将上述资料送各学院团总支审核,待审核同意并加盖团总支公章后,报学校团委审批。
3.材料上报。各团队须于6月23日前,将所有书面材料上交校团委,申请实践经费,等待审批。
以学院为单位组建的实践团队(包括跨学院组建的团队)将立项材料上交到负责人所在学院团总支;研究生会组建团队交到研究生团支部;校学生会、各社团所组建团队将立项材料上交到学校团委。
立项申报全部结束后,各学院团总支推荐本学院社会实践资助队伍,并打印各学院团队总表盖章。6月23日前,各学院团总支将收齐的所有实践团队书面材料连同已盖章的学院团队总表上交至学校团委。
上交书面材料清单:
(1)《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09年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立项登记表》(请按相关说明准确填写并打印,签章齐备)。
(2)《实践地接收证明》(注明实践地接收单位负责人名单以及联系方式,可以是传真件)。正式立项必须有实践地接收证明,确是特殊情况而无具体实践地的,则上交书面说明材料,否则不予资助。如果《实践地接收证明》不能在6月23日前上交,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后上交。
(3)所有团队队员已签字的《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团队队员个人责任书》。
(4)《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守则》。
(5)详实的社会实践计划划书。
(三)经费支持
学校将支持3-5支重点团队,每支团队提供活动经费1500元;支持一般团队15支左右,每支团队提供活动经费200-600元;回乡自主团队,学校不提供活动经费。通过立项的团队名单和各团队的经费资助的数额,将进行公示。
2.实践活动结束后,各团队要整理好与获得批准金额相等的正规发票,学校团委将通知各团队办理报销手续。
六、开展实践活动
各实践团队在开展实践活动出发前一周内,到校团委确认并登记。
(一)召开动员会议
7月上旬,校团委召开暑假实践团队领队动员会议,明确注意事项。
(二)领取活动相关物品
出发前,各团队到校团委办公室领取前期实践活动有关物品(如校旗、宣传资料等,详细情况请留意校团委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相关通知)。
(三)暑期期间,各团队根据计划赴实践地开展活动。各学院团总支要及时对本学院团队的实践情况进行指导,确保实践团队安全顺利完成实践。实践开展期间,要求各实践团队积极向校团委提交实践成果和实践感言,并及时反馈团队实践信息;积极联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向校团委至少提交2篇新闻稿。
七、总结与表彰
(一)做好总结工作
1.材料上交。开学后第一周各团队将实践成果的电子版上交至各学院团总支办公室,并同时将其他实践书面成果上交。
其中以学院为单位组建的实践团队(包括跨学院组建的团队)将书面材料上交到领队所在学院团总支;研究生会组建团队交到研究生团支部;校学生会、各社团所组建团队将立项材料上交到校团委办公室。
需上交的电子版材料有:
(1)团队整体完成的实践课题成果(调查报告、论文等);
(2)团队总结报告1份;
(3)团队实际参加人员名单;
(4)团队个人小结或实践课题成果(每人1份);
(5)至少6张比较有代表性的活动照片(每张照片附说明),要求分辨率在1280×960以上,存为JPEG格式;
(6)团队自行拍摄编辑的DV短片光盘(选交)。
需上交的书面材料有:
(1)当地媒体对实践活动的相关报道、当地领导或者知名人士对社会实践活动的题词;
(2)接收单位评语(即实践活动意见反馈表);
注意:
(1)有DV短片的实践团队将DV原版直接上交至校团委办公室,供校团委制作暑期社会实践光盘用。
(2)团队上交的材料直接与后期的资助发放和活动评比挂钩,希望各团队予以高度重视并按照规范进行操作。
2.成果展示交流
开学后,各学院团总支可自主举办形式多样的实践成果展示交流活动,召开学院实践团队报告会和经验交流会,同时将实践成果上传至校团委(gdzstw@163.com)。
(二)评奖表彰
各学院团总支对实践团队进行初评,并于开学一周内将实践团队所有书面成果材料连同已盖章的学院实践团队总表上交至校团委办公室。
10月下旬,各团队利用PPT展示实践成果,校团委将召开表彰大会,对团队及个人评奖表彰。
注:如有本通知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学校团委联系,电话:38256616,联系人:林起鹏。
附件:1.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生2009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立项登记表
2.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守则
3.实践地接收证明
4.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团队队员个人责任书
5.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反馈表
6.2009年社会实践团队总表
7.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暑期社会实践资助办法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