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展翅计划”——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2013-07-13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研究生团支部:

为助力大学生就业创业,团省委联合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等十家单位开展的“展翅计划”——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提升行动(以下简称“展翅计划”)已于7月4日正式启动。“展翅计划”是当前全省共青团组织特别是高校团学组织,贯彻落实团十七大精神,切实服务大学生迫切需求的一项重中之重工作。为进一步明确“展翅计划”工作部署和下一阶段的任务落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继续做好活动宣传和报名的发动工作。各高校团委应用好校团委网页、校园主要论坛、微博、微信、短信平台等网络渠道,及时发布和转达“展翅计划”的相关信息,切实落实宣传任务,各高校就业部门网站、校团学组织官方微博及微信等官方宣传平台不得少于2条“展翅计划”的新闻报导;突出强调活动的公益性和公平公正,认真做好“展翅计划”的推广动员工作,鼓励学生网上报名参与实习见习。各高校在7月15日前按要求完成相关宣传动员工作,团省委学校部将不定时抽查高校完成情况。

二、做好活动政策答疑和学生思想引导工作。首先要确保学校团学干部全员知晓活动基本内容和相关要求;其次是把握好活动的公益性,“展翅计划”是共青团组织联合社会各界共同关心大学生成长、服务大学生成才的一项公益活动。各高校团委应深刻把握活动性质和意义,派专人负责“展翅计划”,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文件,熟悉《“展翅计划”问题汇总》(详见附件),做好“展翅计划”政策解答工作。对在报名、对接等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做好学生梳理引导和解释说明,并及时向团省委反馈意见建议。

三、做好动员培训和后续跟踪管理工作。“展翅计划”强调公益服务性,对报名者的门槛较低。应结合“三下乡”暑期社会实践、就业创业指导等活动内容,组织参与“展翅计划”的大学生开展培训活动,强调见(实)习纪律,强化见(实)习学生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高校要积极主动和地方团组织及用人单位联系沟通,掌握本校参与“展翅计划”见(实)习学生的总体情况,摸查调研见(实)习学生的工作情况和思想动向,对存在问题及时沟通反映和协调处理。

四、努力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以推动本活动为契机,探索建立团学组织长期有效服务大学生就业创业的长效机制。结合学校特点,努力和各用人单位建立合作机制,推动成立一批大学生见(实)习基地;和地方团组织高效对接,配合支持各地成立大学生成长促进会等组织。

“展翅计划”致力于推动大学生走进省属单位、市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重点单位,是团省委推动各级团组织贯彻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的重要途径。各高校团委应加强向学校党政领导汇报,密切与学校学生管理及就业服务方面职能部门联系,争取学校各部门支持,形成推动“展翅计划”的强大合力。

附件:

1、“展翅计划”问题汇总(下载单击右键另存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