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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山区)计划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7-05-10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一、工作内容

2017年,我省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拟选派西部计划志愿者约203名(含西藏55名、新疆15名、兵团15名、广西50名、四川6名、云南5名、贵州14名、中大研支团17名、华工研支团11名、华师研支团11名、广外研支团4名),山区计划(希望乡村教师计划)志愿者约230名(含延期志愿者约32名、新招募志愿者约28名、委托美丽中国招募志愿者170名)。

(一)西部计划

2017年西部计划共实施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等7个专项。服务期为1至3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结合我省对口支援西部省区工作安排,2017年我省西部计划志愿者主要派往西藏林芝、新疆喀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三师、广西、四川甘孜、贵州毕节市、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云南昭通市、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等省区。

(二)山区计划

山区计划是西部计划的地方项目。自2016年起,结合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系列决策部署和安排,山区计划重点实施“希望乡村教师计划”。“希望乡村教师计划”是由省项目办与广东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北京立德未来公益助学基金会共同实施和管理,其中,省项目办负责招募约60名“希望乡村教师”支教志愿者,北京立德未来公益助学基金会负责招募约170名“美丽中国”支教志愿者。

二、招募对象及招募时间

1.招募对象

省内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西部计划部分岗位可适当考虑特别优秀的应届专科毕业生。其中,山区计划适当招募部分省外高水平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

2.招募时间

西部计划招募时间截止至6月10日,山区计划招募时间截止至5月23日。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

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山区)计划宣传动员工作的通知》,4月至6月各高校项目办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动员力度,将宣传动员工作做精、做细、做透,向每一名应届高校毕业生全面、准确、及时的发布相关信息,力争在招募规模保质保量的前提下比上一年有所增加;向毕业生宣扬西部(山区)计划志愿者素质高、能吃苦、有担当的优秀品德及扎根基层、无私奉献的先进事迹,唱响“到西部去、到山区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的时代强音。

(二)报名审核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分两步完成:(1)西部计划志愿者登录西部计划官方网站(http://xibu.youth.cn/),根据指示填写报名表;(2)山区计划志愿者登录展翅网(http://zcplan.cn/)进入“山区计划(希望乡村教师计划)”专题,点击投递职务,完成报名。

2打印报名表。报名西部计划的志愿者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下载打印《2016年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

3高校审核。报名西部计划的志愿者将填写好的报名表经辅导员签字,交由院系团委负责人审核,并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后,于6月10日前交至高校项目办(校团委),高校项目办在收到报名登记表后,及时对报名学生的报名资格和填写内容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备案;对报名山区计划的志愿者高校项目办要及时在展翅网上进行志愿者身份认证,并对省项目办反馈的报名信息及时审核。

(四)选拔志愿者

1.笔试面试。6月12日前,高校项目办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逐一进行笔试和面试,并向省项目办报送推荐名单。省项目办将于6月中旬组织复试,确定拟入选志愿者名单。高校项目办在选拔过程中如出现服务岗位空缺,应将空缺岗位及时报省项目办在进行更换或将空缺岗位退还省项目办,由省项目办统一协调解决;若报名人员过多需增加名额的高校可直接与省项目办联系。有条件的高校要鼓励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或在读研究生报名参加西部(山区)计划,并在为其保留入学资格和学籍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

2.统一体检。6月18日前后,省项目办统一指定体检时间和体检医院。由高校项目办组织入选志愿者进行集中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要及时调换;对体检合格,但因个人原因退出的,负责向退出的学生收回体检费。

3.公示和录取志愿者。6月23日前,高校项目办公布录取志愿者名单并在校园网公示3天,若无异议,将与志愿者签订1年期或3年期的招募协议书。高校项目办于6月25日前将志愿者名单报送省项目办,由省项目办对录取的志愿者名单进行审核,并在团省委及“广东志愿者”平台公示3天。

4.督导检查。6月至7月,省项目办将对高校招募选拔工作开展督导检查,重点检查招募工作流程中体检、公示等工作环节。

5.审定确认。6月30日前,全国项目办委托省项目办在明确服务岗位、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后,向志愿者发放《确认通知书》。

6.报送总结。7月中旬,高校项目办登录“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填写、下载和打印《西部计划招募工作报表》(一式三份,学校留存一份),提交主管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并将两份报表连同志愿者报名表、体检单一并报省项目办。

7.集中培训和派遣。

(1)集中培训。高校项目办要充分利用毕业生离校前的时间,组织入选的志愿者开展培训工作,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村工作、民族工作的重要文件精神、全国项目办和省项目办出台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各级项目办和服务单位职责》、《山区计划各级项目办和服务单位职责(暂行)》、《广东省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暂行)》等相关文件。

(2)统一派遣。7月18日至7月31日,省项目办组织西部(山区)计划志愿者进行集中培训,并组织志愿者到服务省(市、区)报到和参加由服务省(市、区)项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志愿者凭《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学位证和本人身份证件参与培训。

(3)志愿者补招、信息确认与岗位调换。7月22日前,如出现入选志愿者流失,高校项目办在本校派遣指标内,结合前期招募选拔情况进行补招。补招要严格按照相关选拔条件及体检程序执行,经培训后方可派遣。西部计划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须在8月15日前登录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填写确认服务岗位、服务地联系方式等有关服务信息;山区计划志愿者需填写相关表格交由服务市项目办汇总后,于8月15日前报省项目办。

志愿者派遣时,各地项目办要严格按照志愿者确认通知书明确的服务岗位安排上岗,调换岗位需征得志愿者本人同意并报经省项目办批准,严禁随意调换志愿者岗位和志愿者服务地。

四、政策保障

山区计划志愿者享有西部计划志愿者同等政策待遇。西部(山区)计划政策保障主要内容如下:

(一)志愿者相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服务期满到企业就业的,按照规定转移社会保险关系。

(二)服务期满2年或3年且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服务期满2年或3年且考核合格的西部(山区)计划志愿者,在报考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等方面,参照《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61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四)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2年内,户籍、档案未迁出毕业院校的西部(山区)计划志愿者,可享受一次应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和落户等政策。

(五)根据《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有关规定,到乡镇事业单位服务的志愿者服务满1年后,在现岗位空缺情况下,经考核合格,即可与所在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聘用合同。

(六)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自主择业和创业的,享受国办发〔2009〕3号文件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免费就业指导、就业推荐、创业指导等公共服务。各主管部门要发挥自身资源优势,积极推荐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就业。

五、经济保障

(一)生活补贴和交通补贴费用

1.西部计划。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生活补贴,具体标准按照2017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执行。志愿者所在地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执行所在地科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按月发放。

2.山区计划。“希望乡村教师”专项由省项目办与广东省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北京立德未来公益助学基金会共同实施和管理。服务期间,省项目办承担“希望乡村教师计划”支教志愿者相关费用,按照每人每月23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按照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发放交通补贴(分两次发放)。服务单位为志愿者提供免费的住宿、交通便利和必要的餐费等补贴。

(二)社会保险费用

1.西部计划:服务期间,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个人缴纳部分从志愿者个人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具体标准按服务地购买社会保险的有关要求执行。

2.山区计划:服务期间,志愿者参加社会保险参照西部计划实施要求办理。

(三)体检费用

西部计划志愿者体检费用由中央财政按照人均200元(服务西藏专项人均5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山区计划志愿者参照西部计划标准办理,由广东省项目办、北京立德未来公益助学基金会分别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