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总支):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和《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管理办法》(粤财行〔2019〕182号)的有关规定,现就2023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项目申报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专项资金概况
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是广东省政府每年从财政经费预算中划拨专门用于推进广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项目的专项资金,旨在面向全省遴选、培育和资助一批大学生科技创新团队开展具有前沿性、开创性的科技创新实践研究。申报项目类型参照“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分类,分为科技发明制作、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三类。项目通过培育、孵化、竞赛、提升等形式,鼓励大学生参与科技创新,并为广东省培养一批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青年大学生。
(二)目的意义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 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深入实施科技创新人才战略,加强大学生创新服务平台建设,优化大学生创新环境,不断激发大学生参与科技创新的热情,提升大学生科技创新能力。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着力培养一批大学生科技创新人才和一批科技创新成果,将我省建设成为创新创业人才高地。
(三)项目类别
资助项目包括科技发明制作、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等三类。项目资助等级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两类。其中,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项目的申报作者限本科生、专科生;科技发明制作、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项目的申报者为硕士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以及立项前在省级以上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省级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等均不在支持范围之列。
1.科技发明制作。本类项目限定在机械制造、能源化工、信息技术、生命科学、数理5个学科领域内,突出科技创新、发明制造,要求作品具有较强的应用价值和转化前景。
2.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本类项目限定在机械制造、能源化工、信息技术、生命科学、数理5个学科领域内,主要针对相应学科或领域前沿问题进行探索研究,要求具有较强的前沿性和学术性。
3.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本类项目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领域内,主要针对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研究,通过理论探索和实证调查,分析得出具有较强可行性、前瞻意义的对策、建议或学术论文。
二、扶持对象
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三、项目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项目可采取个人或团队形式申报,团队每组人数不超过10人,且每一申报者(含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团队成员)同年只能申请1个项目;项目实施周期为两年,自发布立项公示通知之日起算;
2.申报项目须配备1至3名指导老师,其中本科项目团队须至少配备一名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指导老师;
3.申报项目必须包含实质性的学术科技创新成果,要求具有一定科学性、先进性和现实意义。申报项目须以学生为主设计,独立完成,能够参加展示。项目无知识产权归属纠纷;
4.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以及立项前在省级以上科技创新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省级以上奖励的科研成果等均不在支持范围之列;
5.专项资金仅接受学院统一申报,不接受个人单独申报;
6.其他申报项目具体要求、分类及资助金额详见《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管理办法》。
(二)基本要求
1.申报者要求:申报者(含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团队成员)必须品学兼优、学有余力、善于独立思考、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对科学研究、社会实践有浓厚的兴趣,具备从事科技创新的基本素质和团结协作精神,有强烈的求知欲和严谨的学术作风。申报者同年只能申请1个项目。
2.申报项目要求:申报项目选题要求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和创新意义。指导教师应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或者丰富的实践教学工作经验,负责指导学生进行科学研究,定期组织学生讨论和交流,指导学生围绕选题进行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实验测试)、修改完善项目内容。申报项目具体要求、分类及资助金额详见《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管理办法》。
3.申报学院要求:学院作为资金申报主体和项目管理单位,承担立项项目的培育、辅导、监督和经费管理工作,对院内选拔推荐、项目过程管理、结题验收认定等工作负责;指导项目团队制定资金支出计划,监督项目团队合规、按进度使用专项资金。有条件的学院可安排一定的配套经费,主要用于项目培育和管理、立项选拔评审、立项项目配套资助、优秀结项项目奖励以及用于学院举办院级“挑战杯”系列竞赛和其他相关学生学术科研活动经费等。配套经费由学院自行安排、使用和管理,按规定接受审计监督。
(三)项目管理和评审
1.结项项目应实现以下预期成果目标:
(1)科技发明制作。重点项目要求制作出实物,同时要获得1项专利授权及发表1篇学术论文;一般项目要求制作出实物,同时要获得1项专利授权或发表1篇学术论文。
(2)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重点项目要求在核心期刊或SCI、EI发表1篇学术论文,一般项目要求发表1篇学术论文。
(3)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重点项目要求在核心期刊或SSCI、CSSCI发表1篇学术论文,一般项目要求发表1篇学术论文。
立项项目参加“挑战杯”广东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挑战杯”广东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参赛综合成绩可作为项目验收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详见《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管理办法》关于结题验收的要求)。
注:论文、专利、著作权等项目成果,参与成员必须有学生团队成员。立项评审结果公示前取得的研究成果不作为结项验收依据。
2.评审要求:
本次2023年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项目校内评选将重点参考各学院往年的立项项目结项率。
四、申报流程
(一)学院审核,2022年7月24日—8月7日
各二级学院按照具体申报要求,组织项目的申报,收集《项目申报书》并审核,各二级学院选拔、推荐出不超过8 个项目,收集《项目申报书》和《项目材料》并审核,填写《申报汇总表》后盖章,将可编辑版(Word)和电子版(PDF)盖章版于8月8日前发送至校团委邮箱:gsdxtwcxcy@163.com。
(二)项目评审时间,2022年8月10日—8月19日
学校团委在审核推荐前,会同学校科研、教务等相关部门组织校内项目评审工作,根据给定名额,参照近几年各学院结项率,择优推荐符合要求的项目。
(三)项目公示时间,2022年8月20日—8月25日
学校团委对最终拟推荐的项目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完毕后确认最终推荐项目名单。
(四)项目报送时间,2022年8月26日—8月28日
符合要求的项目申报者需注册“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申报平台”账号,查看“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基本信息、管理办法、分配程序和方式等相关文件,熟悉专项资金操作流程。登录“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申报平台”,认真填写项目申报信息。提交申报信息后一般不允许更换项目或调整项目信息,申报者须仔细核对团队成员信息、作品信息等内容,并根据需要添加相关附件。
(五)学校审核推荐及团队修改,2022年8月29日—9月1日
学校团委审核确定申报项目的推荐类别及项目资料真实性,提交团省委审核。
附件1: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大学生科技创新培育)管理办法
附件2:【自然科学学术论文类】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申报书
附件3:【科技发明制作类】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申报书
附件4:【哲学社会科学类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类】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申报书
附件5:“攀登计划”广东省科技创新战略专项资金申报汇总表
联系人:孙明浩、钟裕
电子邮箱:gsdxtwcxcy@163.com
联系电话:020-38256616
联系地址:东校区综合馆五楼校团委办公室
共青团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2年0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