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二级学院召开研究生代表大会的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12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研究生会:

研究生代表大会制度(以下简称研代会)是研究生会组织的重要制度,是同学们在校园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途径,是体现研究生会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基础和保证,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会组织建设,规范研究生代表大会制度,切实做好我校第六次研代会的准备工作,请各学院于近期组织召开本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同时完成研究生会组织换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时间

2023年9月30日前

二、主要任务

(一)听取二级学院党委对研究生会工作的指示要求;

(二)修订(制定)研究生会章程(可选);

(三)听取、审议第n-1届研究生会工作报告;

(四)选举产生第n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

(五)选举产生第n届研究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可选);

(六)选举产生出席上级研究生代表大会的代表;

(七)征求广大同学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及时反馈提案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参与学院治理(可选);

(八)讨论和决定应由研究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可选)。

三、召开办法

(一)各学院召开研代会前,须向本院党委、上级研究生会提交书面请示,请示内容应包括会议召开时间、会议议程、新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建议名单(模板见附件)。经批准后,各研究生会方可按照有关规定召开研代会。

(二)出席院研代会的代表可以由团员青年和团支部、班委会推荐,也可以由二级学院团委、研究生会在征求基层组织意见的基础上提名选举产生。代表人数一般不高于100人,不低于所联系研究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覆盖各专业、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非校、院级研究生会骨干的研究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女代表一般不低于25%,要有一定数量少数民族学生。代表候选人的提名应充分发扬民主,反复酝酿协商。

(三)院研代会要按照校研究生会分配的名额采取差额选举方式,选举出参加校第六次研代会的代表,差额比例为20%。

(四)会议结束后2日内,将选举出参加校研代会的代表名单、登记表及学院研究生会主席团选举结果备案报告提交校研究生会。

四、有关要求

(一)在筹备工作中,各学院要认真学习《中华全国学联学生联合会章程》、《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等文件,使广大学生明确召开研代会的意义和要求,熟悉掌握研代会选举的原则和程序,积极参与各项工作;

(二)各学院研究生会在筹备召开研代会的过程中,要及时向所在学院党委、团委和校研究生会汇报准备情况;

(三)研究生会主席团在换届选举工作中,要坚持标准,充分发扬民主,保证广大研究生正确行使民主权力,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和规定程序办事;

(四)校研究生会作为指导单位,应受邀出席听取二级学院研究生会工作汇报并作出工作指示;

(五)结果报告

研代会闭幕后,经学院党委批准,院研究生会须将选举结果报上级研究生会备案。

报送方式包括发送电子版材料和寄送纸质版材料,电子版材料包括可编辑的Word文件和盖章扫描版PDF文件,邮件及附件命名为“关于召开〈学院全称〉第n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请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至所在校研究生会邮箱GDPNUyanhui@163.com;纸质版材料寄送至综合馆5楼学生会办公室(东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01团委办公室(白云校区)。

召开二级学院研代会是我校青年研究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二级学院研究生会要高度重视,保证研代会各项任务圆满完成,为学校第六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学院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指引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会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