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二级学院召开学生代表大会的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学生会:

学生代表大会制度(以下简称学代会)是学生会组织的重要制度,是同学们在校园参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途径,是体现学生会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的基础和保证。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会组织建设,规范学生代表大会制度,切实做好我校第二十五次学代会的准备工作,请各学院于10月内组织召开本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同时完成学生会组织换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时间

2023年10月30日前

二、主要任务

(一)听取二级学院党委对学生会工作的指示要求;

(二)修订(制定)学生会章程(可选);

(三)听取、审议第n-1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四)选举产生第n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五)选举产生第n届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

(六)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可选);

(七)征求广大同学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及时反馈提案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参与学院治理(可选);

(八)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可选)。

三、召开办法

(一)各学院召开学代会前,须向本学院党委、校学生会提交书面请示,请示内容应包括会议召开时间、会议议程、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建议名单(模板见附件4)。经批准后,学院学生会方可按照有关规定召开学代会;

(二)出席院学代会的代表可以由团员青年和团支部、班委会推荐,也可以由二级学院团委、学生会在征求基层组织意见的基础上提名选举产生。代表人数一般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覆盖各专业、年级,其中非校、院级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女代表一般不低于25%,院内有少数民族学生要有一定数量少数民族学生代表。代表候选人的提名应充分发扬民主,反复酝酿协商;

(三)院学代会要按照校学生会分配的名额采取差额选举方式,选举出参加校第二十五次学代会的代表,差额比例为20%;

(四)会议结束后2日内,将选举出参加校学代会的代表名单、登记表(模板见附件6)提交校学生会。

四、有关要求

(一)在筹备工作中,各学院要认真学习《中华全国学联学生联合会章程》、《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等文件,使广大学生明确召开学代会的意义和要求,熟悉掌握学代会选举的原则和程序,积极参与各项工作;

(二)学生会主席团在换届选举工作中,要坚持标准,充分发扬民主,保证广大学生正确行使民主权力,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和规定程序办事;

(三)校学生会作为指导单位,应受邀出席听取二级学院学生会工作汇报并作出工作指示;

五、结果报告

学院学代会闭幕后,经学院党委批准,于闭幕后5日内,院学生会须将选举结果报上级学生会备案并将新闻稿上传至学院官网。

报送方式包括发送电子版材料和寄送纸质版材料,电子版材料包括可编辑的Word文件和盖章扫描版PDF文件(模板见附件5),邮件中需包含学院官网的学代会闭幕新闻链接,邮件及附件命名为“关于召开〈学院全称〉第n次学生代表大会的结果报告+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送至所在校学生会邮箱:gs_xsh@126.com;纸质版材料寄送至各校区学生会办公室:综合馆5楼学生会办公室(东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03学生会办公室(白云校区)。

召开二级学院学代会是我校青年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二级学院学生会要高度重视,保证学代会各项任务圆满完成,为学校第二十五次学生代表大会的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联系人:卢薛桦;电话:13719097861)

附件:

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指引(试行)

2.关于召开〈学院全称〉第n次学生代表大会的请示

3.〈学院全称〉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简历

4.关于召开〈学院全称〉第n次学生代表大会的请示

5.关于〈学院全称〉第n次学生代表大会情况的报告

6.第二十五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建议名单简介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学生会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