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我院“青春中国梦·2016南粤大学生语言艺术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7-13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团总支、研究生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成长的重要讲话精神,配合今年建党95周年和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庆祝活动,培养和激发当代大学生无限的爱国主义情怀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激发我院语言文化教育工作的创造力和活力,促进相互交流与学习,提高大学生语言艺术素养,根据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语委《关于举办“青春中国梦·2016南粤大学生语言艺术节”的通知》要求,我院决定举办“青春中国梦·2016南粤大学生语言艺术节”活动(以下简称“语言艺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中国梦”

作品内容应结合今年建党95周年和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庆祝活动,围绕优秀共产党员、红军长征事迹以及身边的感人故事,通过丰富多彩的语言艺术形式,抒发爱党爱国的情怀;或结合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倡导当代青年秉承民族优秀传统,传递社会正能量。

二、活动形式

分为“朗诵”和“讲故事”两类。“朗诵”包括诗歌散文等文体朗诵和影视作品配音、相声小品、话剧、模拟播音主持等,分设专业组和业余组,专业组对象为播音主持以及影视艺术专业在校生;业余组为非语言与表演艺术类专业的在校生;“讲故事”包括原创故事、经典故事、改编故事等,可采用演讲、脱口秀等表达方式,不区分专业组和业余组,鼓励原创作品。

参赛作品以普通话为主,同时可以使用粤语、潮汕话、客家话等广东方言。

三、组织领导

本次活动由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主办,广州大学承办,广东省广播电视电影协会播音主持专业委员会,广东广播电视台珠江经济台珠江网络传媒、广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协会、广东广播电视台南方卫视协办。学院团委承担我院校级参赛选拔工作。

四、作品要求

(一)每位选手报送作品不得超过两个且组合形式(合诵、独诵)不能相同。每个作品的参加人数不超过6人。

(二)每个视频作品长度限定为5分钟内,必须为MP4格式,视频文件大小不能超过300M。

(三)每个学院可推荐作品1个(与语言艺术相关专业的学院可推荐2个)。

五、奖项设置

本届语言艺术节设金奖、银奖、铜奖以及优秀奖若干名;并设最佳传承奖、最佳创意奖、最佳台风奖、最佳网络人气奖、最佳原创奖、最佳组织奖以及最佳指导老师奖。

六、活动安排

(一)第一阶段:赛事启动(6月28日—9月23日)

学院团委将在校级层面开展校内选拔与推荐,同时在校学生也可直接报名参赛,活动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可登录大赛指定网站:广东广播电视台荔枝台广播在线网www.rgd.com.cn.下载并填写“2016南粤大学生语言艺术节报名表”。

校内选拔推荐的参赛选手须于2016年9月5日前上交参赛视频到校本部综合馆五楼团委办公室,视频要求为光盘刻录或U盘存储,校内评审结束后确定校级推荐选手,并于9月13日前上传作品视频。自主参赛学生可直接登录网站,于9月13日前上传作品视频参赛。

(二)第二阶段:全省初赛阶段(9月26日—29日)

省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对视频作品进行评分(评分标准见附件1),确定入围决赛名单。

(三)第三阶段:全省决赛阶段(10月15—16日)

入围省赛选手集中培训和参加决赛,决赛根据不同类型和方言组别确定比赛场次。专家现场评分。

(四)省赛成果汇报暨颁奖(10月28日)

省赛组委会将邀请著名语言艺术家与部分优秀选手同台演出,颁发奖状。

七、评委及评审机制说明

省赛组委会邀请省内著名朗诵艺术家,高校语言文字专家学者担任评委,评审细则请在6月28日后登录http://www.rgd.com.cn查询。决赛阶段设置网络投票环节,入选作品将上传网络平台(www.rgd.com.cn)接受投票,根据最终票数确定网络人气奖。

八、有关要求

(一)大力宣传。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学生参加,并以此为契机,广泛开展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广普通话、弘扬传统文化等活动,加强支持保障,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严格把关。各学院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选拔推荐工作,对选送作品的作者、编导、演员资格和著作权进行审核把关,相关责任由各校自行负责。

(三)组织培训。活动期间,根据省赛组委会著名语言艺术家、专家学者、广播电视台主持人、影视及话剧演员等走进高校的相关安排,组织相关参赛学生学习观摩。同时,各学院也可直接与学院团委联系,安排相应的讲座培训活动。

九、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学院团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唐老师020-38256616

邮箱:gjsxtw@163.com

广州大学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许莹冰13600055598;刘玉萍13609757729。

邮箱:gdxcmfy@gzhu.edu.cn

学院团委

201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