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团省委关于举办第八届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之第三届“感动南粤校园”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15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研究生团支部:

为展现我校青年学子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参与打造新时代学生的精神标杆活动,以先进文化凝聚和引领广大青年学生投身幸福广东和文化强省建设,共青团广东省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文化厅、广东省学生联合会决定举办第三届“感动南粤校园”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关于举办第八届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活动之第三届“感动南粤校园”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学院团总支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发动,组织本学院学生参选。各学院参赛作品上交到本院团总支处,汇总后上交校团委。

共青团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关于举办第八届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之第三届“感动南粤校园”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区团委,省直机关团工委,各高校及中职、技工学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社团联合会:

为集中展现当代南粤青年学子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打造新时代学生的精神标杆,以先进文化凝聚和引领广大青年学生投身幸福广东和文化强省建设,共青团广东省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文化厅、广东省学生联合会决定举办第三届“感动南粤校园”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中国梦 奋斗最美丽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广东省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文化厅、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承办单位:共青团华南理工大学委员会

协办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东有限公司

三、评选对象、内容、标准和程序

1.评选对象广东省普通高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包括本科、专科、研究生),各中职、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2.活动内容:面向全省大中专学生征选感动校园年度先进人物,举行颁奖晚会,以纪实视频、文字、嘉宾访谈(人物身边的家人、朋友、同学)、年度大中专学生事迹集出版、候选人学校路演宣传等形式对人物情况、事迹进行介绍并颁奖。通过对大中专学生先进典型的深入挖掘、广泛评选和大力宣传、表彰,集中展现当代南粤青年学子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打造新时代大中专学生的精神标杆。

3.评选标准及程序:评选活动分为高校组和中职、技工组,评选标准、程序等详细内容,参见《“感动南粤校园”年度人物评选办法(试行)》(以下称《办法》,附件一)。

四、名额分配及推荐办法

凡符合《办法》规定之条件者均可被推荐,每所学校限推荐2名,且不能在同一类别。请各学校按照《办法》规定的方式做好推荐工作,认真填写好《推荐表》(附件二),将纸质版原件和电子版各一份于11月22日(周五)前交到承办单位。电子版请各学校以压缩文件统一打包,文件名为“学校名称+年度人物推荐”。

各校团委确定推荐人选后,需在校内公众平台(网站和微博)公示,宣传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号召同学们向优秀典型学习。各校团委(学生会)官方微博分别编写本校推荐人选的事迹微博,在校内进行宣传,号召同学们转发学习,微博前缀统一为#感动南粤校园年度人物推荐#,并@广东学联官方微博。原则上,要求每位推荐人选的事迹微博转发量应不少于100人次。

五、工作进度

(一)宣传发动阶段(11月)

由活动组委会下发活动通知,各学校配合宣传并组织开展相关校内选拔、推选工作。

(二)接受报名阶段(截止到11月22日)

1.各学校收集报名材料,推荐参选。

2.定期公布报名进展情况,并及时与组委会沟通反馈。

(三)评比阶段(11月下旬至12月初)

1.根据《办法》,完成候选人筛选、酝酿,预备候选人答辩会等评比环节。

2.名单公示并公开投票。

六、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突出“感人”。“感动南粤校园”年度人物评选活动,作为校园文化艺术节的品牌活动之一,在青年学生典型塑造、思想引导、文化感召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深入挖掘,突出“感人”故事情节,推荐和评选一批在特定领域内具有先进思想、优秀才能和高尚品格的青年学生代表,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在校园内形成发现先进、学习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切实在青年学生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认真落实,注重细节。在活动评选过程中,各学校要严格遵照活动评选办法,认真落实宣传、推荐、评选、表彰等一系列工作,结合学校学生特色,认真思考评选方式,针对不同类型学生在前期进行深入挖掘和全面考察,综合评选、推报校内代表性人物,切实为全省大中专学生树立模范典型。

3.鼓励发展,跟踪培育。“感动南粤校园”年度人物作为全省学生的学习标杆,在青年学生群体中具有深远影响。各学校要扎实做好年度人物的选树和宣传工作,号召和带动广大同学以其为榜样,努力学习,全面成才。对选树的优秀典型,要进行及时地跟踪和后期培养,在学生群体中进行长期、深入地榜样引导和先进教育。

七、联系方式

(一)承办单位:共青团华南理工大学委员会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华南理工大学团委

联系人:朱泳媚

联系电话:13560132205

电子邮箱:gdny2013@126.com

(二)团省委学校部

联系人:朱瑞峰、刘慧婷

联系电话:020-87185614,020-87195615(传真)

附件:

1.“感动南粤校园”年度人物评选办法(试行)

2.第三届“感动南粤校园”年度人物推荐表

第八届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

组委会办公室

2013年11月8日

附件:

1、附件1.“感动南粤校园”年度人物评选办法(试行)(下载单击右键另存为...)

2、附件2.第三届“感动南粤校园”年度人物推荐表(下载单击右键另存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