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2年校园文化艺术节之“吾爱吾校”摄影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0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广师团字[2012]40号

各团总支、学生会、研究生团支部:

为了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艺术氛围,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展现我院校园风貌,培养学生爱校的情感,激发我院师生积极参与白云校区建设热情。根据《关于举办我院2012年校园文化艺术节的通知》(广师团字[2012]37号)相关安排,现将我院2012年校园文化艺术节之“吾爱吾校”摄影大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结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委员会

承办单位:教育技术与传播学院团总支

二、参赛对象

全日制在册本科、专科学生及研究生

三、比赛时间

2012年11月7—30日

四、参赛要求

(一)参赛形式

个人参赛

(二)取景范围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校本部、南校区、北校区、西校区、白云校区(人物或景物均可)

(三)作品形式

单张照片或一组照片(不超过8张)

(四)作品要求

1.作品要展现我院校园风貌、具有一定的艺术特色与水准。内容积极、健康向上。

2.参赛作品要求自主独立创作,严禁抄袭润色。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赛资格。

3.若为单张照片要着重描述其突出主题,若为一组照片需要以故事或围绕某一主题进行说明。

五、比赛流程

(一)初赛

时间:11月7—23日

1.初赛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具体形式由各二级学院制定。

请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认真对待本次初赛的选拔工作,推选出优秀作品进入决赛,每个学院推荐作品不超过4个

2.各学院务必于11月23日前将进入决赛选手的名单(见附件一)、作品(JFPG格式)和报名表(见附件二)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分类整理好,单张照片报送至教育技术与传播学院张嘉珊处(联系电话:15920478143 / 638143;邮箱:634033007@qq.com)。组照片报送至教育技术与传播学院李裕珍处(联系电话:15920478365 / 628365;邮箱:616067242@qq.com)

(二)决赛

时间:2012年11月30日

五、奖项设置

主办方将根据参赛作品的数量设定一、二、三等奖。

六、其它事项

以上内容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请以最新通知为准。

联系人:李裕珍:15920478365(628365)

张嘉珊:15920478143(638143)

共青团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六日

附件:

1、摄影大赛决赛作品汇总表(下载单击右键另存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