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1年校园文化艺术节之“我身边的幸福事”微小说(微文学)创作大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0-10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关于举办2011年校园文化艺术节之

“我身边的幸福事”微小说(微文学)创作大赛的通知

各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研究生团支部:

为庆祝党的90华诞,共话建设幸福广东,激发大学生的写作热情,引导我校青年学生积极践行“以德为行,以学为上”的教育思想,根据《关于举办我院2011年校园文化艺术节的通知》(广师团字[2011]41号)相关安排,现将2011年我院校园文化节之“我身边的幸福事”微小说(微文学)创作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1年9月—11月

二、活动主题

我身边的幸福事

三、组织结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四、参赛对象及参赛要求

(一)参赛对象:学校全日制在册研究生、本科及专科学生;

(二)参赛要求:

1、以“我身边的幸福事”为题,创作微小说,字数不超过140字,内容重点反映校园生活、社会热点、幸福广东建设或红色题材,将传统文学创作与新媒体相结合,弘扬红色“微文明”。

2、结合庆祝建党90周年,以重大历史事件、革命伟人和先烈的英雄事迹为题材,创作出微小说、散文、诗歌等文学作品。

3、参赛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不得抄袭。

五、参赛方式

由各团总支进行院内初赛,11月10日前择优选择10-20篇作品报送到学院团委,团委将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评审。进入决赛的作品,将公布在学院团委网站。

六、评审表彰

根据《关于举办我院2011年校园文化艺术节的通知》(广师团字[2011]41号)相关要求设置奖项。

联系人:林起鹏38256616

李欣蕾13430221221(69);江鸿昌15915871786(67)

附件:1、“我身边的幸福事”微小说(微文学)创作大赛报名表

2、“我身边的幸福事”微小说(微文学)创作大赛评选参考标准

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1:

“我身边的幸福事”微小说(微文学)

创作大赛报名表

姓名

性别

学院

班级

手机号码

QQ

作品名称:

作品:(可另附页)

作品编号:

(此栏由社联填写)

附件2:

“我身边的幸福事”微小说(微文学)

创作大赛评选参考标准

1、内容积极健康向上,无色情、暴力、血腥等不良内容,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主题明确,情节完整,可读性强。

3、内容充实,感情真切,语言简洁流畅。

4、观点独到,构思精巧,富含文学底蕴。

5、短小精悍,意境深远,发人深思。

6、题材新颖,立意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