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1年校园文化艺术节
之“幸福广东,随拍印记”红色微电影、微摄影创作大赛的通知
各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研究生团支部:
为庆祝党的90华诞,进一步营造我校校园文化氛围,加强青年学生的动手能力,提高青年学生的综合素质,号召我院广大青年学生积极投入幸福校园、幸福广东建设,根据《关于举办我院2011年校园文化艺术节的通知》(广师团字[2011]41号)相关安排,现将2011年我院校园文化节之“幸福广东,随拍印记”红色微电影、微摄影创作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1年9月—11月
二、活动主题
幸福广东,随拍印记
三、组织结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委员会
承办单位: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四、参赛对象及参赛要求
(一)参赛对象:学校全日制在册研究生、本科及专科学生;
(二)作品内容要求:
(1)参赛作品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健康,通过“随手拍”的相片、视频记录身边的幸福事,创作出以红色题材为主线的微电影、微拍摄,定格幸福的瞬间,以不同视角反映建设幸福校园、幸福广东的成果,歌颂建党90周年以来取得的伟大成就。
(2)参赛作品题材新颖,特色鲜明。
(3)参赛作品表现形式不限,自由灵活,多种多样。
(三)作品上交要求:
(1)所上交的作品中,微电影类必须给影片中的对白,解说词作字幕;画幅为4:3或16:9;PAL制式,MPEG、AVI或者WMV格式数据(视频整体画面过暗或过亮、出现偏色,声音电平过高(部分视频内容需要除外),将酌情扣分),片长不超过15分钟。微拍摄类参赛作品鼓励新作,但必须坚持真实、客观,彩色、黑白照片均可,参赛作品不得进行数码二次创作、加工、合成,相片像素要求高于400万像素,一律为jpg格式;
(2)紧扣主题,能展现新一代学生的生活现状和精神风貌,表现当代大学生青春与爱国情怀;
(3)参赛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作品;
(4)参赛者不得抄袭他人作品,一旦发现,取消参赛资格;
五、参赛方式
11月10日前由各团总支进行院内初赛,择优选择10-20份作品到学院团委,团委将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评审。进入决赛的作品,将公布在学院团委网站。
作品以文件夹的形式打包好{命名格式为【作品类型】+【作品题目】},并用word文档写明自己作品题目\学院\班级\姓名\联系方式,格式如下:
六、评审表彰
根据《关于举办我院2011年校园文化艺术节的通知》(广师团字[2011]41号)相关要求设置奖项。
联系人:林起鹏38256616
李欣蕾13430221221(69);江鸿昌15915871786(67)
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