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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广东省学生联合会关于评选表彰2014-2015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干部”等奖项的通知》的通

发布时间:2015-03-12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广师团委〔2015〕2号

各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现将《广东省学生联合会关于评选表彰2014-2015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干部”、“广东省优秀学生会”、“广东省优秀学生社团”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进行遴选、推送,并于3月23日17:00前发送电子档材料到团委邮箱:gjsxtw@163.com;纸质版材料请上交团委办公室。

联系人:龚伟健 唐文滔

联系电话:020-38256616

学院团委

2015年3月12日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关于评选表彰2014-2015年度

“广东省优秀学生干部”、“广东省优秀学生会”、

“广东省优秀学生社团”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并顺德区团委、学联,省直机关团工委,各高等学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省直属中学:

为激励全省广大青年学生和高校团学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落实全国学联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突出学校青年工作的基础性、战略性、源头性地位,广东省学生联合会决定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学生组织和优秀个人,表彰先进,树立楷模,团结、激励全省广大学生积极投身广东全面深化改革、奋力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伟大实践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广东省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的各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社团组织和学生干部。

二、申报项目和条件

(一)广东省优秀学生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

2.遵纪守法,品格高尚,作风优良,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好同学表率。

3.密切联系同学,竭诚服务同学,广泛听取同学意见建议,主动开展自我批评,做到谦虚谨慎、不骄不躁,以实际行动为学生做实事、做好事,赢得广大同学的信赖。

4.工作能力过硬,在学生团干部或学生干部的工作岗位上勤奋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推进学生组织自身建设,落实学校团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成效显著。

5.有扎实的学生基础,在青年学生中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能够得到学生的拥护和支持。

6.学习成绩优良。在校学习成绩在本专业或班级排名前30%,能够协调好学习与工作关系,积极参加校级、省级课外学术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7.截至2015年4月,从事学生团干部或学生干部工作累计不少于一年;

8.2010年以来,其所在学生组织或本人获得过市级以上团委、学联的表彰或者奖励,或者本人获得过高校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中学、中职的候选人,获得县级以上团委的表彰或奖励既可推报。

(二)广东省优秀学生会

1.组织建设完善。坚持党的领导和团的指导,坚持和完善学生代表大会制度,定期召开学生代表大会,明确学生代表大会及其常设机构的任务,规范学生会组织的学生干部产生、配备和机构设置,具有完善的基层组织体系和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学生会组织在校内学生组织中的主体作用,引导和支持学生社团健康发展;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须贯彻落实《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关于加强和改进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建设的指导意见》;

2.思想引领坚定。引导广大同学积极拥护党的领导,为实现中国梦增添青春正能量;引领广大同学坚定理想信念,练就过硬本领,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锤炼高尚品格,帮助同学追求理想,提升道德情操,增强社会责任感;

3.成长服务扎实。积极开展创业就业、科技创新、校园文化、实践育人、体育锻炼等各类成长服务活动,推动同学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特别关注同学中的困难群体,以实际行动帮助他们的健康快乐成长;积极利用新媒体改进工作方式,坚持正确导向,积极引导校园网络舆论,营造和谐稳定的校园氛围;

4.权益维护积极。建立和完善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提案机制,收集同学意见和建议,分析和掌握同学普遍利益诉求,并及时向上反映;积极参与学校学生奖惩、后勤管理等涉及学生事务的民主管理;针对涉及同学整体利益的问题和事件,发挥组织力量,及时集中意见向上反映和协调处理。

申报对象包括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以及院系学生会。推报校学生会为“优秀学生会”候选单位的,不再推报其下属院系学生会参加本次评选。

(三)广东省优秀学生社团

1.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决拥护党的领导,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在学校团委的领导和学生会的指导下开展工作,为活跃校园文化、服务同学健康成长成才、服务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等发挥积极作用。

2.社团规模适度,组织机构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管理规范,有固定的指导教师,运行良好,凝聚力强,充分发挥了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功能。

3.社团活动主题鲜明,活动内容和形式健康,与学生学习成长联系紧密。活动构思新颖,能体现所在学校及学生社团的特色和风采。活动参与面广,影响范围大,在校内外有较大的影响和知名度。

4.社团活动经费相对充足且使用合理。模范遵守学校党团组织关于社团工作的有关规定,会员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5.在学校团学组织注册三年以上。

6.有以下工作经验优先推荐:主办、协办团省委、省学联主办的活动;在校园文体艺术节等学校、学联活动中参展;以社团组织名义派出“三下乡”社会实践队伍;积极组织发动会员以社团名义参与团省委、省学联举办的历次活动。

三、申报名额

省学联根据各地、各学校团委上报的学生统计数据和工作情况制定名额分配表。请严格按照分配的名额(见附件1)进行推报。各地市团委、学联负责的各类奖项中,应根据地区学生类型分布及学生实际人数情况,科学确定分配比例,高校、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原则上按照20%、55%、25%的比例推报。中学优先考虑联席会议制度学校和重点联系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推报优先考虑省重点联系中职学校、技工学校。团省委直属管理高校由所在高校团委直接推报,团省委主管、地市协管高校以及地市团委直管高校经由地市团委统筹推报,省直机关团工委主管高校和中职学校经由省直机关团工委统筹推报。

四、工作要求

1.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各地各单位团委要本着对学校学生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严肃地开展推荐工作。在挖掘先进典型的过程中坚持走群众路线,注意听取基层党政领导、团组织和基层学生的意见。

2.严肃申报,公平公开。各地各单位团委要严格把关,对拟推荐集体和个人进行全面了解和考核,征求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及有关方面的意见,按分配名额遴选出各奖项推荐人选,并在推荐人选所在地区或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拟推荐个人须进行群众评议,评议过程要广泛征求所在组织成员和普通同学意见。未经公示和群众评议的一律不得推荐。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原则,活动严禁任何舞弊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表彰资格。

附件:1.2014-2015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

2. 2014-2015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会”申报表

3. 2014-2015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社团”申报表

广东省学生联合会

2015年3月6日

附件1:

2014-2015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干部”申报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民族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学位

职务

联系方式

xxxx年x月,获“奖项名称”(用仿宋小五号字,行距:固定值12)

如曾获得市级(或以上)团委的表彰或奖励,需在此栏写明。

(500字以内、用仿宋小五号字,行距:固定值12)

事迹材料另附纸张

公示

情况

已于 年 月 日- 月 日,在(公示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公示情况)。

评议

情况

参与人数: 时 间:

好评率: 组织者(签名或盖章):

单位(或所在地)党组织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市级团委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注:请勿更改申报表格式,保持本表在一页纸内。

附件2:

2014-2015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会申报表

组织

名称

成立

时间

地址邮编

联系

电话

学生干部人数

团员人数

党员人数

最近一次学

生代表大会

召开时间

2014年活动

组织次数“

2014年活动

参与总人数

2014年

组织工

作经费

学校拨付(元)

自筹(元)

校级

文化

教育

类阵

地数

科 技 类

阵 地 数

体育娱乐类

阵 地 数

院系

指导

老师

姓名

年龄

学历

政治

面貌

职务

xxxx年x月,获“奖项名称”(用仿宋小五号字,行距:固定值12)

主要

工作

特色

(200字以内、用仿宋小五号字,行距:固定值12)

事迹材料另附纸张

主要工作成绩

(400字以内、用仿宋小五号字,行距:固定值12)

公示情况

校级党组织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市级团委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申报部门负责人及手机

注:请勿更改申报表格式,保持本表在两页纸内,纸质版请双面打印。

附件3:

2014-2015年度广东省优秀学生社团申报表

社团

名称

成立

时间

地址

邮编

联系

电话

会员人数

团员人数

党员人数

上一次召开会员大会时间

2014年活动

组织次数

活动覆盖面

(人数)

2014年

组织工

作经费

行政拨付(元)

自筹(元)

自创(元)

指导

老师

姓名

年龄

学历

政治

面貌

职务

组织

获奖

情况

xxxx年x月,获“奖项名称”(用仿宋小五号字,行距:固定值12)

主要

工作

成绩

(400字以内、用仿宋小五号字,行距:固定值12)

事迹材料另附纸张

公示

情况

校级党组织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市级团委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申报部门负责人及手机

注:请勿更改申报表格式,保持本表在一页纸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