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队参加2010年学院“五四”表彰大会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激励我院广大团员青年勤奋学习,勇于创新,更好地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我院将于4月29日举行“五四”总结表彰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大会地点:学术报告厅(第一教学楼208)
二、表彰大会时间:4月29日(星期四)下午3:00—4:30
三、参加会议的人员:
1、主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请各学院团总支书记代为邀请)
2、各二级学院团总支书记
3、各学生领奖代表
(1)二级学院各派出学生领奖代表4名(合计56人)。其中1名负责上台领取先进团支部奖项(共14人);1名负责领取优秀团干(共14人);1名负责领取优秀团员(共14人);1名负责领取获得2009年省级以上各类竞赛(团委组织)的奖项(共14人)。
(2)团委五大学生组织派出学生领奖代表,其中包括优秀学生干部代表、学生会工作积极分子代表、艺术团工作积极分子代表、大学生志愿者积极分子代表、优秀社团代表、优秀社团活动代表、优秀社团干部代表共7名(七项奖项合一颁奖)。
4、各二级学院参加大会同学的名额分配(不含领奖代表共158名)
电子与信息学院(18名) 文学院(18名)
管理学院(18名) 外国语学院(18名)
教育技术与传播学院(18名)计算机科学学院(18名)
会计学院(15名) 美术学院(15名)
民族学院(10名) 教育学院(10名)
四、具体要求
(1)各二级学院团总支于4月26日(星期一)下午5:00前将各学院领奖学生代表名单、联系电话,发送到团委邮箱(gdzstw@163.com)。同时,请安排一名负责本次表彰大会协助组织工作的学生干部,并把名单、联系电话一并发送到团委邮箱。
(2)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负责通知领奖代表于4月27日中午12:30在学术报告厅(第一教学楼208)进行颁奖彩排。
(3)参会同学要佩戴团徽并列队进场(团徽由各二级学院
团总支自备)。
(4)各单位确定一名领队届时在签到处签到,领取并下发
团歌歌词。
(5)参会人员须会唱团歌《光荣啊!中国共青团》。
(6)参会人员须于4月29日下午2:30前进场完毕,以学
院为单位列队并按座位安排表上的指定位置就座。
共青团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委员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