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总支、研究生团支部:
根据团省委《关于举办第八届广东大中专学生校园文化艺术节的通知》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坚定青年大学生永远跟党走的信念,丰富青年学生的校园文化生活,进一步深化我院“立德树人”主题教育活动,努力营造“校以育人为本,师以严教为业,生以成才为志”的优良校风,学院团委决定于11月上旬至12月上旬举办2013年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大学生辩论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高扬旗帜跟党走,青春践行中国梦
二、组织单位
主办:共青团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委员会
承办: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学生会
三、活动时间
11月上旬—12月上旬
四、活动地点
另行通知。
五、活动对象
我院全日制在册学生。各参赛选手以学院为单位组队参加比赛,每支参赛队伍由领队(可以作为辩手)1人、指导老师1人和4到8名辩手(包括1至4名候补辩手)组成。
六、比赛形式
全院共15支队伍参加比赛。初赛以抽签形式确定比赛顺序和对手(1支队伍轮空),并以淘汰赛的形式选出7名优胜队。抽签轮空的队伍参与负7方的复活赛,为确保复活赛评委的一致性,采用四场比赛一次性完成,每场复活赛采用只保留辩论赛的自由辩论环节的方式,决出分数最高的1支队伍以及第一轮比赛胜出的7支队伍晋级下一轮比赛。
七、奖项设置
(一)团体奖:本次辩论赛团体奖设冠、亚、季军各一项,颁发奖牌和荣誉证书;进入决赛阶段队伍(前4强)所在的学院均可获得“优秀组织奖”荣誉称号并颁发奖牌;
(二)个人奖:冠亚军总决赛评选出本次比赛的“最佳辩手”一名,颁发荣誉证书;每场比赛评选出“优秀辩手”一名,颁发荣誉证书;进入决赛阶段队伍(前4强)学院的指导老师获得“优秀指导老师”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八、注意事项
(一)辩手在辩论中可将资料集中在自制卡片上,发言时以备参考,但不能宣读事先拟好的稿件或展示事先准备好的图表或字板,在自由辩论时,队员可以相互提供发言线索。
(二)评委离席期间,由主席主持现场的互动,现场观众可以对正反两方提问,正反双方的表现不记入总分。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大学生辩论赛是我校校园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团总支(团支部)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的开展,积极组织队伍参加比赛。
(二)加强宣传,营造气氛。各团总支(团支部)要充分发挥校园宣传阵地的作用,利用海报、网络、班会等各种方式,认真宣传、发动,对我校大学生辩论赛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广泛宣传报道,积极营造氛围,扩大此项活动在校园文化中的影响。
(三)精心组织,全力推进。各团总支(团支部)要深入思考,充分挖掘共青团的潜力,认真策划和组织,精心制定活动方案,增强工作力量,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并以此项活动为载体,加强我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参加到活动中来,更好地发挥校园文化育人的功能。
十、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由主办方负责解释。联系人:朱德喜38256616
附件:1.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3年大学生辩论赛规则
团委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二日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
2013年大学生辩论赛辩论规则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2013年大学生辩论赛规则参照广东省首届大学生“廉洁·诚信”辩论赛规则,具体如下:
1.开篇立论(共6分钟)。
先由正方一辩进行立论,再由反方一辩立论,双方时间各为3分钟。
2.攻辩阶段(共12分钟)。
A、由正方二辩选择反方二辩或者三辩进行攻辩,时间为3分钟。
B、由反方二辩选择正方二辩或者三辩进行攻辩,时间为3分钟。
C、由正方三辩、反方三辩重复上述步骤(一方的两个攻辩手可以重复选择对方同一辩手进行攻辩)。选择对手完毕后,由攻辩方向对方提问,由对方作答。攻方只能提问,守方只能回答。每轮攻辩限时3分钟。问、答采取一问一答的方式,即一次提问不要提多个问题,一次回答不要回答多个问题。若攻方一次提出一个以上问题,由守方任选一个问题回答。在每个攻辩阶段中,攻辩双方不能中途换人,攻守双方站立进行。当一队发言时间只剩下30秒时,计时提示,当该队的发言时间使用完毕,计时再次提示,主席停止该队发言,该队应立即停止发言,否则视为超时。一队发言时间使用完毕,另一队尚余时间,则该队的任意一名队员可以继续发言,直到该队的时间用完为止。
3.攻辩小结(共4分钟)。
先由正方一辩进行攻辩小结,再由反方一辩进行攻辩小结,时间各2分钟。
4.自由辩论(共8分钟)。
双方交替发言。先由正方的任何一位队员起立发言。双方每次一人轮流发言,不可由同一方连续发言,每方分别计时4分钟。在一方时间到后,可以由时间未到的一方四位辩手自由发言直到时间用尽,也可以由时间未到的一方放弃时间结束自由辩论。
计时员将分别为两队计时。当一方队员发言完毕(以坐下为标准),另一方的计时立即开始。所以,辩论员应该尽量争取时间,在对方代表发言完毕后,即刻发言,简洁明了的加强自己的论点,反驳对方论点。如进行空洞无物的进攻,有意回避对方的质询,发生言语混乱,将影响到该队成绩。
5.评委提问(约6分钟)
本环节仅安排于半决赛、决赛阶段。正反方的表现计入比赛成绩。由评委分别向正反方提出1-2个问题,向双方提问总次数要求相等。每次提问均由各队自行选择队员回答,每队回答时间各2分钟。如一位辩手的回答用时未满,其他辩手可以补充。
6.总结陈词(共8分钟)。
先由反方四辩进行总结陈词,再由正方四辩进行,时间各4分钟。当该辩手发言时间只剩下30秒时,计时提示,当该辩手的发言时间使用完毕,计时再次提示,主席停止该辩手发言,该辩手应立即停止发言,否则视为超时。接下来由正方四辩总结陈词,规则如上。
7.申诉和仲裁
比赛结束后,参赛队伍若对比赛结果感到不公,可以在24小时内提交书面形式的申诉书,提请仲裁委员会(设在团委办公室)裁决。大赛仲裁委员会受理申诉后,将根据该场比赛的赛场录像、评委组意见等具体情况做出最终裁决,并在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有关方面。参赛队伍必须尊重并服从仲裁委员会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