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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团省委、省学联关于选拔优秀学生参加2007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

发布时间:2007-12-18文章来源: 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研究生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激励广大青年学生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决定,联合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评选2007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按照有关要求,现将团省委、省学联《关于选拔优秀学生参加2007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

金”评选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研究生团支部,认真做好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选对象

(一)我校在册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三)勇于克服在经济上或其他方面面临的困难,表现出顽强的毅力,拼搏进取,事迹突出。

二、推进步骤

(一)院级“自强之星”评选

即日起至12月22日,为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学生会、研究生团支部“自强之星”报名及评选时间。

(二)提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各二级学院、研究生团支部在12月23日前将候选人登记表(参见附件)同时以原件和电子版的方式送至学校团委。每学院推荐1名。校团委通过选拔后将向团省委提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按要求我校最多提名名额为2名。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认真组织,严格推选,并以此次活动为契机,树立典型,发挥榜样示范的作用,加强大学生自强、自立意识的教育,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特别是对在校贫困大学生的思想教育,要鼓他们以坚强的毅志同困难做斗争,顺利完成学业。

附件:关于选拔优秀学生参加2007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

之星”、“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共青团广东技术师范学院委员会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件:

1、关于选拔优秀学生参加2007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中国大学生新东方自强奖学金”评选的通知(下载单击右键另存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