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师团委〔2012〕1号
关于选派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
挂职工作的通知
各团总支、研究生团支部:
2011年,按照团省委、省教育工委的统一部署,我校选派了3名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锻炼。一年来,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指导下,在所在学院党政领导、接收地党委政府及团委的支持帮助下,3名挂职团干部心系群众、扎根基层,搭建校地合作,推动基层团的组织建设,创新工作方法活跃基层团工作,得到了团省委领导的高度肯定,得到了当地党团组织和青年群众的一致好评,挂职团干部获得了锻炼成长。在此基础上,为了进一步推进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加强对我校共青团干部的培养锻炼,根据团省委、省教育工委《关于从全省高等学校、中职中专学校选派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团粤联发[2012]4号 ,以下简称通知)有关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2012年拟继续选派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选派对象名额及要求
我校专兼职共青团干部和青年教师,2人。推报人选要求:1.参加工作一年以上;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3.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具备发展潜力和培养前途,作风过硬、能吃苦、有奉献精神。
二、 工作安排
(一)选拔办法:采取个人报名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经学校党委组织人事部门遴选审核后,报团省委学校部。
(二)时间进度安排:2月29日前,推荐挂职干部候选人选到学校团委;3月5日前,经学校讨论决定后上报团省委;3月9日前,团省委召开新一批挂职干部工作培训;3月10日前,挂职干部到地方赴任。
(三)任职安排:团省委将综合各校推报情况,择优选取候选人选,根据就近就便和工作延续性的原则,制定挂职团干部到县级团委的选派安排。
(四)激励措施:团省委、省教育工委对于挂职团干部将在评先评优、培训出访以及项目资源支持等方面予以体现。今年将对去年涌现出来的优秀挂职团干部进行专项表彰奖励。
三、 工作要求
本次选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团总支、研究生团支部要充分认识选派工作的重要意义,主动积极向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领导汇报,争取党委(党总支)的支持,扎实做好宣传发动和物色推荐工作,落实选派任务,努力将该项工作建设成为培养青年干部的重要工作手段。
各候选人《选派干部登记表》请于2月27日之前报送至学校团委。(联系人:林起鹏,电话:38256616)
附件:
1、关于从全省高等学校、中职中专学校选派共青团干部到县级团委挂职工作的通知(点击下载)
2、选派干部登记表(点击下载)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